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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历史上,雍正皇帝的政声并不好,他刻薄寡恩,对待亲兄弟心狠手辣,而且还有篡改诏书、阴谋登基的传闻。但雍正勤政,对腐败毫不留情,却无人否认。雍正在位仅13年,58岁时猝死于御案旁。

01

成立中央特别机构查钱粮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初一,雍正皇帝并没有放假休息,而是一口气下了11道诏书,申明官僚职掌及为官之道,历数官场积弊和官吏肆意侵吞的严重罪行,要求采取一切手段,惩治官员犯罪,追补亏空,清查钱粮。

继位不过40天的雍正帝之所以如此心急火燎,决意下猛药整肃官场,当然事出有因。

雍正的父亲康熙在位61年,亲手缔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雍正接手时,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而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

雍正继位前,当了40多年皇子,他自己承认事事不如乃父,唯对官场知之甚详。康熙朝不是没有惩治腐败,但康熙为人宽仁,吏治也是先严后宽,通常不愿重办贪官。雍正则不同,他继位后即明确宣布:凡康熙宽宥者,他都决不宽恕。

雍正元年正月十四日,雍正开出第一道“猛药”,在中央成立特别机构—会考府,由其最亲信的弟弟怡亲王允祥、舅舅隆科多及大学士白潢、左都御史朱轼会同办理。作为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会考府的任务,是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

从此,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

没想到谕令下达了一个月,中央各部仍拖拉观望,企图逃避清查,一些官员也对设立会考府提出不同看法,比如要慎重立法以防流弊、多了一道衙门反而多一道手续,等等。雍正不得不在二月二十五日再下谕令,严厉督促。

皇帝动了真格,会考府不能不认真地开始察核工作了。他们首先以主管钱粮的户部为清查重点,结果很快查出户部历年实际亏空白银250万两。主持会考府的怡亲王允祥恰好总理户部事务,他深以追补为难,请求以户部所有杂费逐年代扣,约计10年可以赔付清偿。雍正不同意,勒令历任主管官员及属吏赔偿150万两,另100万两由户部逐年弥补,三年内还清。

康熙第十二子允裪曾管过内务府事务,亏空钱粮,积欠甚多,事发后被责令将家中器物铺列大街上变卖以赔补,真的是倾家荡产。康熙第十子允誐因赔不起亏欠亦被抄家。至于八旗贵族、内务府总管等,只要犯事,更难逃重罚。

02

钦差大臣带着候补官员查账

各地大规模的钱粮清查,一开始也遇到了重重阻力。

因康熙朝后期多年的姑息,地方官吏贪赃枉法已成积重难返之势。以各省督抚为首的各级大小官吏盘根错节,上下串联,官官相护,攻守同盟,结成了十分强固的地方势力,用各种手段抗拒中央的指令。

对地方大员们的种种伎俩,雍正帝心知肚明。既然“下有对策”,雍正的出招就更为猛烈了。具体措施包括:革职离任催追、抄家籍没、制定“分赔著赔之例”、株连宗族亲友赔偿、禁止借口让地方百姓代赔、因罪自杀者着落子孙家人追赔等。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雍正还想了一招令人叫绝的办法—“即时候补”。他让钦差大臣带着一批候补官员去清查,查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历来的继任官,总是会帮着前任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笔亏空,让后任去弥补。但这一回不一样了,来上任的人是来查账的,自然不会替贪污犯打圆场、做掩护。

一时间,各地大员因亏空革职、查封家产者比比皆是,计有:湖广布政使张圣弼及粮储道许大完、湖南按察使张安世、广西按察使李继谟、原直隶巡道(按察副使)宋师曾、江苏巡抚吴存礼及布政使李世仁,等等。仅雍正元年一年里,被查处的地方官即达数百之多。雍正二年,闽浙总督满保奏称:“浙闽属吏已劾多员,若再题参,恐至无人办事。”湖南巡抚魏廷珍亦奏,一省属员“参劾已大半”,而直隶全省官员原任者更是寥寥无几。

实际上,雍正一朝,这样的“官场风暴”几乎一天都未停止过,且惩处越来越严厉。雍正十年(1732年),直隶总督李卫说,全省府厅州县官员,在任三年以上的屈指可数,原因之一,就是被撤职的人太多了。

雍正对地方贪腐官员大范围的革职追补、籍没家产,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震动。一些对时政不满的人有“朝廷重聚敛而惩盗臣”之说,民间更议论雍正“好抄人家产”,甚至连牌桌上都有了一种新打法:抄家和(亲胡)。

面对非议,雍正帝不为所动,对贪腐之官继续穷追不舍,在抄家籍没之外,又加上严刑诛戮,规定凡侵欺钱粮白银一千两以上者,照监守自盗律处斩,贪污军饷者一律处斩,不准特赦。

从雍正元年到九年(1723—1731年),先后处理惩治了几千名贪官污吏。尤其是雍正四年(1726年),曾任淮关监督三年、贪污十七八万两银子的庆元被责令自裁;第二年,任夔州(辖境在今重庆市奉节县一带)知府、时敲诈残杀大批盐商的四川按察使程如丝被定死罪,其后台蔡珽(曾任四川巡抚)被定为斩监候;雍正十二年(1734年),河南学政俞鸿图因“纳贿行私”处斩……以上种种,都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大案。

雍正反腐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

03

击破朋党

打击朋党,也是雍正初年政治生活的重心。

当时,有三股危及雍正专制皇权统治的朋党势力存在:一是以廉亲王允禩(音sì读“示”)为首的所谓“皇八子党”,对雍正威胁最大,其党羽布满朝廷内外,得到许多重要的皇亲国戚和权贵大臣的支持;一是因拥戴雍正有功而迅速强势起来的,以年羹尧、隆科多为代表的权臣集团;还有一种与前两者性质不同,但却更为普遍的朋党现象,通称科甲党援,即庞大的官僚队伍中因师生、同门、同年、乡邻、故旧等关系而形成的夤缘(夤音yín读“因”, 夤缘即攀附巴结)、请托、朋比之风。

雍正先后发动三次大规模的打击朋党运动,每一次打击朋党,都与整顿吏治互相呼应、彼此联动。

雍正元年四月,雍正刚开始亲政,即谕令诸王大臣以朋党为戒,明白指出诸大臣和宗室内都有“立党营私者”。为此,他不惜施以威胁利诱两面手法,警告说若“怙恶不悛”,定将“执法诛戮”。第二年七月,他又颁布《御制朋党论》,特别声明“朝廷公事,则宜秉公持正,不可稍涉党援之私”。言下之意,他绝不给人臣结党提供任何可乘之机。

《御制朋党论》出台后,雍正加快了打击朋党、整饬吏治的步伐,允禩、年羹尧、隆科多等是首当其冲必须彻底铲除的势力,他们的众多羽翼,也要一并剪除,以消弭可与皇权抗衡的任何潜在力量。

当时,各朋党集团都在加紧扩张,尤以年羹尧、隆科多势力膨胀最快。年羹尧的地盘主要在陕甘川三省,他历任四川巡抚、川陕总督十余年,后又继任抚远大将军,长期坐拥重兵,手握西北军政大权,俨然割据一方。他还与隆科多联手,视吏、兵两部为虚设,每遇文武员缺,随意任用私人,时称“年选”和“佟选”(注:隆科多出自满族大姓佟佳氏)。

雍正当然不能坐视朋党势力壮大,乃作断然处置。允禩与年、隆诸人招兵买马之时,免不了擅权纳贿、贪赃营私,雍正多次借故谴责允禩失职,最终革退其象征宗室的黄带子,将之囚禁至死;又从惩治“贪婪之罪”入手,公布年羹尧贪墨(即贪污)之罪十八,侵蚀之罪十五,隆科多贪婪之罪十六,名正言顺地相继将二人拿下。从中央部院大臣到地方督抚、布按二司及中高级武官等,凡与朋党有牵连的均被更调,乃至落入法网。雍正三年六月,在严厉清算年羹尧之罪行时,雍正帝又趁机对川陕两省吏治进行了大清理。

一举铲除了年、隆两大朋党势力之余,雍正帝还着力打破科甲党援之风。他之所以痛恨后者,是因为许多科甲官僚“只知有科甲,而不知有皇帝之谕旨,只知有科甲,而不知有上司之宪檄”,这些官僚之间朋比为奸,已成为贪赃枉法、亏空财政的直接诱因。到了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雍正帝特许开捐纳为官,拓宽仕途,以此杜绝科甲之弊。

雍正通过整治官风、清除朋党的举措,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吏治的“弊绝风清”。在他当政那段时期,贪污几乎灭绝,官场上下人人如履薄冰,清廉保身,成为历史上一大“怪状”之一。

据《中国经营报》、《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