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消费
春风送暖,法治同行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松潘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以“公平交易有保障,依法维权有依靠”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用司法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和“烟火气”。
零距离普法,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嬢嬢,如果买到过期食品,记得保留好小票,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手册。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网络购物维权、预付卡退费、霸王条款、保健品消费陷阱等热点问题,干警们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松潘方言耐心解答,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理性维权。
以案释法,增强群众防骗“免疫力”
“免费旅游、专家讲座、超低价促销……这些看似诱人的‘馅饼’,背后可能藏着消费‘陷阱’。”
干警们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消费纠纷案件,用藏汉双语向少数民族群众揭露常见消费骗局,提醒大家在消费过程中擦亮眼睛、保留证据、依法维权。同时,详细讲解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拨打12315热线、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
延伸服务,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
除了面向消费者,法院干警还主动走进路边的沿街商铺、流动摊贩,向经营者发放《诚信经营倡议书》,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义务的条款,强调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引导商户依法经营、诚信待客,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
“法官讲得很清楚,我们开店的一定要诚信,生意才能长久。”经营者听完讲解后表示。
消费环境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下一步,松潘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法高效审理涉消费纠纷案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消费维权法治化、常态化,为辖区群众营造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的法治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松潘、法治松潘贡献司法力量。
一审一校|卢欣芮
二审二校|李文慧
三审三校|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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