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刘毅
“整个人都蒙了,买的时候花了1180元,结果发票一开出来,航司票面价格才880元。我就纳闷了,那多出来的300元到底去哪里了?”近日,来自湖北的刘女士反映,此前她通过“去哪儿”平台购买了一张机票,等到报销时才发现,买票时支付的价格,远高于航司票面价格。
刘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在各大社交平台上,不少消费者吐槽“在第三方平台购买的机票价格高于航空公司票面价格”的问题。仅在黑猫投诉一家平台上,关于“差价机票”的投诉就已达到数千条,投诉对象涵盖了多个OTA(在线旅游)平台。
为何在OTA平台购买机票会出现“购买价格高于实际票面价格”的情况?消费者能否要求退还差价和赔偿?连日来,极目新闻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除了机票外,根本不想买所谓的旅行券”
江苏常州的张女士(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25年11月10日,她通过“去哪儿”购买了一张吉林航空公司从常州飞往桂林的机票,花费人民币485元。这趟航班的执飞时间是11月19日上午9时55分,当天她一大早就赶到了常州奔牛机场,在机场候机厅,她通过航旅纵横APP查询航班信息时,无意间发现,她购买的这趟航班在航旅纵横上的价格竟然只要270元。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但因为不想破坏去桂林旅游的心情,当时就没有深究。”张女士说,她从桂林回家后,开始研究这个事情,为了搞清楚机票价格究竟是多少钱,她联系吉林航空公司开具了发票,发票显示这张机票的价格只有270元。
既然机票价格只有270元,那多出来的215元是什么费用?带着一肚子的疑惑,张女士联系到去哪儿平台的工作人员,在其再三催促下,对方给她开具了另一张发票。张女士提供的发票截图显示,这215元的项目名称为“旅游服务*旅游服务费”。
“平台工作人员告诉我,我买的是一个旅行套餐,包含机票和旅行券,但实际上除了机票以外,我根本不想买所谓的旅行券,也没有用过那些旅行券。”张女士说,她要求平台按机票的实付价格“退一赔三”,然而,经过多次协商,该平台工作人员称只能退还其购买机票产生的差价,并额外赔偿200元。
“如果不是报销,都不知道多掏了钱”
和张女士一样,刘女士也是无意间发现多掏了钱。
“如果不是要报销,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知道自己买机票被多收了300元。”刘女士回忆,2023年5月23日,她因公出差,通过“去哪儿”购买了一张从呼和浩特前往赤峰的机票,选购时她反复检查了好几遍,确认购买的产品只包含机票,并没有旅行套餐、酒店优惠券以及保险等其他增值服务。
订单截图显示,刘女士购买的南方航空公司航班,价格明细中明确标注了票价为1100元,机建费50元,燃油费30元。另外还有一项为“周边产品邮寄费”,其标注价格为0元。整个订单总价为1180元。
出差返程后不久,刘女士将登机牌、行程单、发票等资料打印出来后交给了单位的财务处,没想到财务人员却告诉她:订单金额是1180元,但行程单上的金额却只有880元,两个金额对不上。另有一张300元的发票,开票名义是“旅游服务费”,不能报销。
“当时我真傻眼了,财务问我怎么还有一个旅游服务费,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刘女士坦言,虽然她最后并没有找平台方索赔,但她觉得这已经涉嫌欺骗消费者,今后购买机票她也会多留一个心眼。
有平台上线机票“测一测”功能,众多网友分享维权经历
不只是“去哪儿”出现过类似问题,在黑猫投诉平台,也有不少消费者投诉同程旅行、途牛等其他OTA平台。
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2024年10月报道,天津的刘先生表示,他曾在同程旅行平台上购买了从天津飞往海南海口的机票,票价为870元。出票后,刘先生才留意到,票面金额只有640元。刘先生说,平台没有告知他存在差价,没有主动联系他退款,发现后他跟平台联系,才说能退差价。平台没有说明为什么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就拿价格浮动当借口。
而在小红书上,不少网友也分享了自己买到“差价机票”的经历,大家纷纷表示,航旅纵横APP上线了一个“测一测”功能,可以对比自己是否买到了差价票,甚至还有网友晒出自己拿到“退一赔二”“退一赔三”的经过。
一位成功维权的小红书网友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她也是看了其他网友发的维权贴,才知道在航旅纵横平台可以对比自己购买机票时支付的金额,与机票实际票面金额是否有差价。她翻了翻自己购买机票的订单,最后发现她于2023年在去哪儿旅行平台购买的一张海口飞往宜昌的机票,支付价格为1023元,但实际票面价格只有900元。
该网友表示,她当时购买那张机票时,没有选购其他增值服务。事后,她联系了“去哪儿”平台,起初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能退123元的差价,后来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平台方给她赔了256元。
3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登录航旅纵横APP,在个人信息页面看到了“测测你的机票有无差价”的功能入口,点击进入功能页面后,选择某段行程,再输入实际购票价格,便可对比机票购买价格与票面实际价格是否有差价。在功能页面内,航旅纵横对“什么是差价”“怎么维权”等问题进行了解释科普:“差价是指买机票时支付的含税金额与行程单的客票含税金额不一致;而不是指航司根据市场变化而调整的价格浮动”“消费者可联系购票方沟通赔偿方案,或向航空公司反馈票价异常情况”。
平台确认“差价票”系代理机构卖出,同时开具了差额发票
3月10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就刘女士的订单问题拨通了“去哪儿”客服电话,客服工作人员初步查询刘女士的订单后表示,这张机票系代理机构卖出,并开具了差额发票,此事他们会向代理机构进行核实。产生差额的一种可能性是,顾客在下订单时航司的票价为1100元,但代理公司可能会等票价降低以后再从航司买票,代理公司就会赚取这之间的差价,“但具体是什么情况,还需要核实”。
该客服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航班票价和顾客支付的票价不一样,会补差价。
3月10日下午4时,“去哪儿”客服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经过核实,航空公司销售的机票票面价格是880元,代理最终以118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女士,这之间确实有300元差价,如果发票没有报销,可以协助刘女士退差价。因为刘女士是在2023年购的票,超过一年的订单他们无法直接联系代理,所以现在暂时没有找到是哪家代理出的票。目前,他还暂时无法判定代理的此种行为是否违规。
这种情况能否“退一赔三”?该客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平台尚未出台这样的政策。
第二次开具的300元发票名义为什么是“旅游服务费”?开票单位又为何显示为重庆去哪儿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对此,“去哪儿”平台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不清楚为何是“旅游服务费”,重庆公司可能是替代理开具的发票。
这位客服介绍,机票存在差价这种情况属于较为常见的问题,他一个月也能接到两三位购票者反映同样的问题。
3月14日,“去哪儿”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刘女士购买的产品并非单机票产品,包含机票及旅行代金券,他们给用户提供了全额发票,包括机票和旅游产品发票。
该工作人员也提供了一张平台后台复现截图,订单详情显示刘女士购买的产品为“成人票价(含旅行产品券)1100元×1人”,但是刘女士通过平台APP查到的自己订单截图却显示,她购买的产品只有“成人票价1100×1”,没有旅行产品券。
对此,该工作人员回应,刘女士的订单是2023年的订单,平台在提示旅行套餐类产品时不够明显清楚,影响了用户体验。目前,平台已经改版,在多个页面对产品属于旅行套餐进行标注。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25年3月发布《关于维护旅客权益的特别公告》,公告中指出,该公司陆续收到旅客反馈,在第三方购票渠道中出现“机票价格与行程单不一致”“多收退改手续费”“对免费特殊服务加收费用”的情况,违反了南航销售代理协议的相关约定。旅客如发现上述问题,可通过“南方航空”APP、“中国南方航空”微信小程序或拨打该司95539客服热线进行反馈。一经核实,该司将先行垫付旅客相应的差价损失,并按照协议约定对涉事单位追责。
10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南方航空公司客服,工作人员查询了刘女士的订单后表示,刘女士的这张机票的票面价确实是800元,此外还有50元的机建费和30元的燃油费,总价应该是880元,“(超出这个价格)就已经不符了,跟我们官方对不上。”
该工作人员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无论消费者在哪个平台购买南航机票,都可以在南航官网验证机票的真实金额。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南航官方渠道购买机票,也可以在购买机票的时候与官方价格进行对比。他们会把刘女士遇到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核实。
业内人士称差价票根源在代理商违规成本低
飞行博主刘博伊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的OTA平台不仅自己售卖机票,还允许大大小小的票代将票源放在平台出售。而OTA平台的盈利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通过售卖机票赚取航司的代理费,但现如今航司给的代理费用已经比较低了;第二是靠售卖保险以及旅游附加产品盈利;第三点则是平台上露出的商业广告。在纯靠卖机票利润越来越低的情况下,一些代理商,特别是小代理商开始动起了歪心思,利用信息差向消费者售卖差价票。
在刘博伊看来,大多数消费者购买机票后,只会关注是否成功出票,以及姓名、登机时间、出发地和目的地等这些基本信息,除了有报销需求的乘客以外,其他乘客很少会打印行程单,更不会想到去机票所属的航空公司查询票价。
刘博伊认为,差价票问题之所以频频出现,其根本在于票代的违规成本低,“就算有的票代被查处了,被封了,也有可能会换个‘马甲’接着做”。
国内另一名航空业内人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比起在各大航司购买机票,OTA平台的一个显著优势,就是强大的聚合功能。消费者想要不踩差价票的陷阱,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OTA平台查询到最适合自己的那趟航班,然后再到对应的航司官网去查询比价后,再购买。
曾有消费者拿到“退一赔三”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消费者有权主张按照实际支付票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付建还表示,即便平台查明机票是代理商卖出的,平台也对代理商负有资质审核、价格监管、交易保障的义务,如果代理商出现违规加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平台也不能免责。消费者既可向平台主张权利,也可向民航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2021年转发检察日报文章,消费者夏某在网上订购了一张成都飞往海口的机票,包含机建燃油费实际支付675元,可打印出来的行程单上却显示机票含税价格为380元,差价为295元。经多次交涉,商家承认系代理商违规出票。夏某认为商家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退一赔三”。经与商家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商家同意“退一赔三”,共赔付2700元。
检察官解析称,行程单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凭证。由于消费者乘机不需要提供行程单,部分代理商抓住这一特点,暗中低价出票,高价卖票,从中赚取差价。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商家是否有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案中,消费者支付了商家明确标识的价款,但商家却提供了明显低于实际价款的产品,属于明显的价格欺诈,应承担法律责任。
3月12日,刘女士接到了“去哪儿”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将会把差价退回,再额外进行补偿。12日下午2时50分许,刘女士收到了去哪儿平台打来的600元钱。
(来源:极目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