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依旧被这一系列的的案件震惊。

前段时间,来自信托圈内人的报道,揭露了三家信托公司多款信托产品由于底层不良债权资产包真实性存疑,被法院认定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并附上民事判决书。

真实性不存在任何问题,不过相关投资者的民事诉讼均被驳回,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开展刑事侦查。

这三家信托公司分别为山西信托、渤海信托、国民信托,涉及到的产品有多款。

而在这一系列的案件当中,多名投资者合计超千万元的投资款面临血本无归的惨剧。而这系列的案件,也再次将信托产等资管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之于众,引发行业持久且广泛的关注。

01 通道类产品暴雷,底层资产作假

据报道,此类产品包括渤海信托2023海鑫1号,山西信托晋远系列16号-19号以及国民信托尚林21号单一资金信托等产品,注意到国民信托,居然是一个单一资金信托产品这样的产品一般要求是单一投资人,很少见用通道产品再去市场募集资金,因为信托不进行实质管理。

所以风险实实在在的转嫁给了投资者,据悉他们分别投入100万至200 万元不等的资金。

由于是通道类产品,信托产品合同条款明确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仅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

这类产品的模式是这样的,企业和不良资产公司合作,发行特殊资产债权信托。委托信托公司作为事务管理,信托资金投向某不良资产公司的不良资产包,企业通过三方销售渠道打着信托公司的旗号去募集资金,许多人冲着信托公司的牌照和实力进行了投资,实际都是通道类产品。

信托产品到期后,由于不良资产包无法收回,信托财产发生损失,追溯无门。如今,来自法院的判决显示,底层不良资产包存在严重的真实性问题,存在经济犯罪嫌疑,投资者民事诉讼被驳回。

据裁定书显示,投资者均通过鑫沃世纪咨询服务(青岛)武汉分公司(下称“鑫沃世纪武汉分公司”)了解并认购相关信托产品,实际上,该公司并无金融产品销售资质,却长期为三家信托公司代理产品推介与销售工作。

其实这并不奇怪,这家公司大概率是前信托员工离职之后设立的,作为代理老东家信托产品销售的一个渠道。注意到鑫沃咨询青岛总公司成立于2017年,武汉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那个时候刚兑依旧盛行,应该赚了不少。

加上监管那个时候并不完善,所以对于无金融资质销售信托的三方,并没有像基金行业那样给予重击,就造成了当时的信托三方代销的混乱局面。

这是后话

02 聚焦案件,无资质三方诉讼不断

回到案件当中, 经法院审理查明,涉案信托产品均以“不良资产债权包” 为底层资产,信托合同中载明债权包附有多处房产抵押担保,且约定国融恒泰、华融不良资产处置(山东)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承担资产回购、差额补足等担保责任。

从企查查等平台可以看到,鑫沃青岛和武汉这两家公司的开庭公告中,均有上述几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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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原告代理律师申请调查后发现,底层不良债权资产包存在严重的真实性问题,成为案件涉刑的核心原因。

要么是底层资产与债权转让链条前后矛盾 ,要么就是债权包所有权并不在有关公司手中,多款产品载明的抵押房产还存在“已被原债权人司法拍卖过户”、“抵押权证不存在或已注销”、“所有权人与抵押权人均非信托公司或债权受让方” 等情况,所谓的“房产抵押担保” 纯属虚构。

这样的骚操作,真的是佩服他们的勇气,这已经是纯纯的诈骗。

更让投资人感到愤怒的,除了底层资产造假外,还有三家信托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操作

1.委托无金融资质的鑫沃世纪武汉分公司开展产品销售,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合格投资者认证,也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销售过程录音录像;

2.对于底层不良债权资产包,信托未开展尽职调查,未核实债权转让的真实性和抵押物权属情况;

3.未及时披露华融不良资产处置(山东)有限公司等担保方与融资方青岛泰和汇的关联关系,且在产品到期后,既未按合同约定处置底层资产,也未要求担保方履行回购、差额补足义务,最终导致投资者本息无法兑付。

案件已非普通经济纠纷,而是存在经济犯罪嫌疑。

所有法院驳回投资者的起诉,并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三家信托产品相关纠纷正式从民事案件进入刑事侦查程序,投资者的后续维权将依托刑事侦查、追赃挽损等程序推进。

发展到这里,似乎并没有任何问题。

03 违法违规判决迟迟不到,投资人倍感无助

后面的进展,才是真正的细思极恐。

目前法院已裁判信托资产涉及刑事犯罪,监管却草率认定信托产品合法,并没有裁决信托产品本身存在着违法违规的行为。对于投资人的利益和诉求,处于一个沉默的状态。

笔者曾经报道过关于华澳国际信托通道类产品案件,原本是信托公司不担责的案件,但因为涉及到刑事,最终判决信托公司尽调不全,赔偿投资人20%的损失。

这是当时的报道

在这起案件中,罪魁祸手是那几家企业和资管公司,信托公司也逃不了干系。

投资人的诉求其实很简单,认定渤海信托“海鑫系列”信托产品,西信托股份公司“晋远系列”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对信托公司严肃处理,推动其对投资受害人的损失!

同事要求案发地武汉市江汉分局立即接受法院移送的涉案事实及材料,立案侦查,对犯罪违法分子严惩不贷,除恶务尽,帮助受害人尽快追回血汗钱!

据投资人爆料,好几位投资人因为过于激动,加上金额巨大,已经在内外压力之下,永远离开了。

其他投资人几乎也是,状态很差,度日入年,而这一切本不应该发生。

对于正常的投资损失,投资人当然能够接受,但法院的判决已经证明了,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骗局!

卖者尽责,才有买者自负一说,否则卖者必须担责赔偿!

投资人始终坚信法律的力量,也相信在负责领导的监督下,正义能够得到伸张,可以避免近四十个受害家庭濒临绝境的状况走向更极端的结果,亟待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挽回损失,惩治犯罪。

让投资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坏人无处遁形,让好人得到保护!

事情后续,本号将持续关注。

附:部分涉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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