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蒋碧微非要与徐悲鸿离婚,开出“天价”条件:100万赡养费、40幅古画、100幅徐自己的佳作。不料徐悲鸿居然爽快答应并兑现了。我看现代名人离婚案,蒋碧微这个应当是最“成功”的。这笔钱,加上那些价值连城的古名画,换算成现金,有人说能敌如今的上百亿,真正的“霸总”级别离婚索赔金额。不得不说,蒋碧微当之无愧现代女性楷模,尤其是离婚女性中的典范。
这不是讽刺。我觉得这是她应该得的。她有能力有技巧拿到这些,也是她的本事。正是靠着这批巨额的“分手费”,蒋碧微从此是衣食无忧直到生命终了,彻底实现“财富自由”。她后来并未再婚,生活依然优渥,稍感缺钱了,随便拿出一幅画变卖,都够她大手大脚花上几年,所以晚年有底气敢自称“一直到现在,我没有向任何人借过钱,也不曾用过任何人一块钱”。尽管这段婚姻,一开始是徐悲鸿有负于她,在外面有了红颜知己,但蒋自己随后也不甘落后有“知心爱人”,无论才情、名位、风度,也照样不输给“前夫哥”,可谓物质与爱情两不误。唯一的伤害,大概在于她似乎真对“婚姻”失望至极,再无信任感,从此不愿意再涉足其间,只愿花前月下“谈恋爱”,不肯正式再婚。
我读蒋碧微自传,我觉得唯一好玩的点,在于蒋碧微拿到那笔巨额“离婚补偿款”后,事后还觉得不太满意,因为她自觉开出这个条件“深信并不苛刻”,是“悲鸿毫无问题能够接受得了的”,并且“这点钱”连弥补她此前8年养育两个小孩“所花费的代价”都不够。从普通人的角度看来,她的胃口确实够大的。当然,徐悲鸿也算是忠厚人,不仅满口答应了,后来也基本兑现,信守承诺。尽管为了赶制那100幅精品画,他近乎呕心沥血(他是社会上数一数二的名画家,也不能粗制滥造,否则流通至市场,是自砸招牌、自毁声誉了),也算是仁至义尽,也当得起“前夫哥”表率了。
实际上,我看《蒋碧微回忆录》,觉得精神最为分裂的,并非徐悲鸿,而是传主蒋碧微本人:她一再控诉深受“第三者”之害,可她这厢婚还没离呢,自己又天雷地火地作了别人的“第三者”,一边与情郎张道潘幽会,一边想象着情夫的太太如何在家气急败坏,甚至还有那么一点沾沾自喜,俨然以欺辱人为乐的感觉,这种精神状态着实很难评。蒋碧微非常不好的一点,就在于总不遗余力地丑化他人,同时又竭尽所能地抬高美化自身,很容易迷惑读者。从这一点看,钱锺书说自传都是骗人的,狠起来自己也要骗,倒是说到点上了。蒋碧微的这种写法,就是一种“叙述性诡计”的写法。你只有把她讲述的要件都罗列出来,时间线索前后都整理清楚,同时比对“第三方”证词,才会有个比较客观的判断。
而且,据我阅读所知,近代以来名女性离婚,像蒋碧微这样,事后能分割到这么庞大资产的,我还看不到第二例。而且,作为知识女性,蒋碧微本来无论是写作,还是画画,都没有做出很厉害的成绩,本该寂寂无名消失于历史云烟之中的,却也靠着这场轰动社会的离婚案,从此名留史册,世人皆知其大名。所谓婚姻,本质上就是两情相悦为前提的生活合作,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感情没了分手就再也正常不过了,而感情破裂之后尽力争取自己该得能得的,也最无可厚非。只不过,在那个年代,思想有她这般“超前”,行事又能如此果敢的,毕竟极少见。绝大多数,都是哭哭啼啼成为祥林嫂式的女人,都不敢提什么“条件”,更别说动辄百万赡养费,只是个“打底”了。
说的功利一点,蒋碧微这桩离婚,应该是离对了的。而且,她有那个心机和手腕,让“前夫哥”老徐认栽,乖乖拿出这么多东西去弥补,对于当代女性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个极好的经验。自然,她之所以能成功,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徐悲鸿本身就是宗师级大画家,拿起毛笔随手一挥,都能立即变现多少万,堪比行走的印钞机,他有那个能力拿出那些东西,蒋碧微确实还谈不上欺人太甚,漫天要价,异想天开。甚至,在我看来,她离这个婚,要远比此前“卿卿我我”时代都要“合算”得多,也爽多了。
在此之前,她只是个全职的家庭主妇,平日里连纸尿布之类的开销,都要觍着脸找丈夫徐悲鸿讨要,每一次她都感觉很伤自尊,可又无可奈何。实际上,他们两人之所以婚姻破裂,除了有其他女人插手的因素,婚姻生活中琐碎无比的“钱”这个问题,也是很重要的导火索。《蒋碧微回忆录》里三番五次提到钱。她说,她那时在家照顾孩子,每次找丈夫徐悲鸿要生活费用,徐悲鸿都给的极少,让她倍感羞辱,“真辱我太甚矣”。一次,她要带着一家五口从南京搬到重庆,徐悲鸿只给了她50元,让她怒火中烧。还有一次,徐悲鸿预留一年开销,只给了她30大洋,蒋碧微气到直接退回,说“我虽无能,亦不至短此而饿死”云云。他们夫妻间的矛盾,很多都是因钱而起,为给家用多少搞的鸡飞狗跳,有一回弄到徐悲鸿当场嚎啕大哭,倒让蒋碧微有点不好意思了。
实际上,这里面本身可能存在误解。盖徐悲鸿是艺术家,对钱财完全没有概念,对于什么物价、开销完全是不懂的,所以每次给家用,数目往往都不合蒋碧微的意。这就导致蒋碧微误以为徐悲鸿吝啬、小气、自私,怨恨也就越来越多。可徐悲鸿哪里知道这些内情呢?真要说问题,大概就是老徐颇具浪子情怀,一年到头经常都不沾家,他自己既然不理家,又不知道什么原因,似乎也确实没有把经济大权让妻子蒋碧微完全掌控,如此一来夫妻矛盾如何不会越拉越大呢?从后来离婚后的种种做法看,徐悲鸿既不吝啬,也不算计人,有君子风范。那个“天价”离婚费二话不说就应允不说,实际日后也可以不履行承诺的,但他仍然照做了。
只因为,当初蒋碧微徐悲鸿结婚时,本身就未曾办过结婚登记,等于说他们就没有婚姻事实,徐悲鸿要是稍微“鸡贼”一点,都可以一分不给,律师也一再跟他强调过。但徐悲鸿没有采纳律师的建议。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前夕,徐悲鸿甚至还特意画了一幅蒋碧微拉琴的《琴课》,郑重作为礼物额外赠送。蒋碧微晚年写回忆录,还言之凿凿说“徐悲鸿爱的是艺术,不是任何人”,也不知是恨意未消,还是吃醋了呢?当然,她埋怨“徐先生”只爱艺术,也是不太对头的观察。毋庸讳言,与中外许多艺术大师一个样,徐悲鸿也爱“美少女”缪斯,他的“爱情观”是始终很执着的,所以24岁时爱上18岁的蒋碧薇,35岁之际爱上了17岁的孙多慈,到了知天命之年又不由自主地爱上了19岁的廖静文。
公平地看,徐悲鸿风流多情,蒋碧微强势多疑,这段婚姻始终都在埋雷,引爆只是时间早晚问题。徐悲鸿的弟媳任佑春,还是蒋碧微的表妹,两家曾同住一栋楼多年,任佑春晚年回忆,说蒋为人“凶”,徐为人“软”,“两个人一道,蒋碧微说得再难听,徐悲鸿不太出声。蒋碧微处处都要徐悲鸿听她的”,还说蒋碧微动不动骂徐悲鸿,而且往往反反复复就三句话:“乡下人,语无伦次,交朋友不论贵贱”,后来连他们家保姆都刘同弟都是站队徐悲鸿的,说“徐先生是个大好人啊,蒋先生也不坏,但脾气太大。”(傅宁军 《吞吐大荒:徐悲鸿传》,人民文学2006版)这些其实就是所谓的“第三方视角”。蒋碧微着实大才女,很会写文章,但文章好的人,也善于修辞,然后左右是非叙事。
按照廖静文后来出版的那部《徐悲鸿一生—我的回忆》(中国青年出版社1982版),在这场纷纷扰扰的著名离婚案里,反倒是蒋碧微先“私通”张道藩的,徐大师还是受害者。所以看名人八卦,得看“合订本”,情节愈加跌宕起伏,结论也更有意思多了。只是不晓得廖静文为什么对蒋碧微怒气那么大,两人从未有过交集,可但凡写到蒋的地方,笔下言辞都是很不堪的。廖静文似乎真心相信是蒋碧微这样的“坏女人”重重伤害了自己崇拜的夫君,所以必须千方百计“护短”。可廖静文明显才情不够,文笔逊色很多,导致那翻辩护既不动人,也不大有说服力。不怀好意地猜想,或许徐悲鸿看重廖静文的,就在于她“老实”,且毫无保留地崇拜他吧。我们看人世间的离婚案,无论历史上的,还是现实中的,很容易有个先入为主的成见,近乎惯性的有罪推定,以为错的总是在男方,实际也多有不尽然的。
总之,若要平心而论,在蒋徐这个离婚案上,我觉得徐悲鸿还是“挺男人”的,起码善后工作比绝大多数民国风流文人同行要好得多,也值得当下的男人们多学习。而且,各方“证词”综合下来,我对徐悲鸿是有同情的,倒对蒋碧微实在喜欢不起来,她过分的强势、自私以及精于算计,都是掉好感的,更不是她自描的那般完全无辜“小白兔”。只不过,文人的那些事,也是不好说的,蒋碧微毕竟影影绰绰有保留。原籍潮汕的“文坛掌故专家”方宽烈先生,就说那些著名文人,往往都有“双重性格”,按照葛兆光的时髦说法,就是要跑“后台”看到历史人物“卸妆”才行。关键问题当然在于,他们的妆岂是那么容易就卸下的。
比如近些年众所侈谈的另一位民国顶流大才子叶灵凤,海派巨擘,一代藏书大家,文章与艺术才情都赛邵洵美,谈说诗文更是每每以风雅自命,留给世人的印象,似乎也永远都是温文尔雅通情达理的,可近读李广宇的那本《叶灵凤新传》(三联2025版),才知道他还是个疑似的“家暴男”,经常“殴打虐待”原配郭林凤,最终“令她孤独地因没人调护而死于肺病”,已经不是一般的可恶了。这个指控,从现有证据上看,应该是很确凿的了,可眼下热衷谈叶灵凤如何雅人深致的“高级书迷”陈子善们,谁会想到、会提到人家“妆下”这一层呢?
20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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