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惠城)市监撤登听告字〔2026〕2号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查实惠州市永润水泥有限公司在2016年设立登记时,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假冒他人签名、冒用自然人身份信息的严重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企业仍未完成违规股权整改,两名被冒名股东依旧在列,监管部门现已调查终结,拟依法撤销对应虚假股东登记事项。
公开信息显示,惠州市永润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0日,企业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8万元,核心经营范围为水泥销售,当前登记状态为存续。该企业曾于2022年6月6日完成住所变更,由原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水泥厂区14幢,变更至现登记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大湖溪湖溪大道地段爵士公寓2层30号房,而监管部门后续现场核查确认,该地址并无该企业实际入驻经营。
据天眼查APP实时工商信息,该公司股权结构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动,四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清晰: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润如持股41.5%,认缴出资额15.77万元;监事梁庆荣持股38.5%,认缴出资额14.63万元;陈玉霖、冼结明二人各持股10%,各自认缴出资额3.8万元。而这两名各占10%股份的股东,均为身份信息被冒用、签名被伪造的受害者,全程未参与公司设立与经营。
回溯违规始末,2016年3月,该公司委托经办人许玉琴办理设立登记,提交了公司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全套登记材料,惠城区市场监管局经形式审查后,依法核准设立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但这份登记材料暗藏重大造假,监管部门经多方调查核实,公司设立时未经陈玉霖、冼结明本人同意,擅自冒用二人身份信息,且在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等核心法律文件上,假冒二人签名,两名当事人均明确表示,从未签署过相关文件,对被登记为股东一事完全不知情。
此次造假行为并非近期才曝光,而是历经多年维权才逐步查实。早在2021年,陈玉霖就发现自身身份被冒用,向惠城区市场监管局提交撤销登记投诉,并委托广东西湖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笔迹鉴定意见书,证实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上的“陈玉霖”签名并非本人书写。2025年7月,冼结明也提交维权申请,经同一家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确认相关登记文件上的“冼结明”签名均系伪造。
更恶劣的是,该企业属于屡罚不改。2021年5月,惠城区市场监管局已针对其提交虚假材料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企业签收决定书并缴纳罚款后,并未按要求整改,始终维持虚假股东登记状态,违规状态延续至今。被冒名股东陈玉霖还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明确其无需为该公司债务承担10%的清偿责任,进一步坐实冒名登记事实。监管部门就拟撤销事项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5日,公示期内无任何主体提出异议,证据链完整充分。
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扰乱正常市场登记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拟撤销2016年3月30日核准的该公司设立登记中,陈玉霖、冼结明的股东登记事项,同时告知企业及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需在收到告知书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诉求,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来源: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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