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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提到住房公积金,大家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买房用的”。但从3月16日也就是今天开始,内蒙古住房资金中心缴存职工手里的这笔钱,将迎来一次功能的“大升级”。有人说,它不再只是“购房储蓄”,而要变成管房子、管生活的“民生管家”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就此,我们采访了内蒙古住房资金中心副主任陈涛,为大家详细解读在3月16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问
一、过去大家总觉得公积金取出来门槛高、用途单一。这次内蒙古住房资金中心推出了五大福利包,涵盖了租房、取暖、物业甚至维修基金和契税。做出这样调整的初衷是什么?
答
这次调整的核心就是“精准施策,惠民安居” 。我们不再把公积金仅仅看作购买住房的专项资金,而是要让它回归支持解决基本居住问题的本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家居住成本的结构也在变化,房租、物业费、取暖费这些居住消费的刚性支出压力不小。我们的目标就是盘活这笔“闲置资金”,让它更灵活地覆盖居住生活的全场景,切实减轻大家的生活负担。
问
二、新政提高了普通家庭每人每年租房的提取额度,多子女家庭的提取额度更是加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哪些条件?
答
租房提取额度在原有每人每年14000元的基础上上浮30%,提高至每人每年18200元。符合多子女家庭条件的,租房提取额度上浮50%,提高至每人每年21000元。无房且租房提取在不超过年度提取上限的前提下可多次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同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问
三、很多缴存职工对这次新增加的提取公积金“交取暖费”和 “交物业费” 这两项特别感兴趣。这两项是每年都要交的“固定开支”,用公积金解决意味着直接减少了家庭现金支出。对这两项提取有哪些具体的管理要求?
答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不超过两套住房的取暖费。每套住房每人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个取暖年度实际支付的取暖费。取暖费以呼和浩特市城区集中供热的居民用热基准价格为准,如遇政府供热价格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不超过两套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每套住房每人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实际支付的物业服务费。
取暖费提取从2025-2026取暖年度开始执行;物业服务费提取从2026年开始执行。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取暖费和物业服务费业务都以“报销方式”办理,也就是说 职工办理该业务时需要提供相对应的取暖费发票和物业服务费发票。
问
四、这次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把父母、子女也纳入了提取范围来支付维修资金和契税,这体现了“全家合力购房”的理念?
答
现在年轻人买房,往往需要“六个钱包”的支持。早在2022年《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发布后,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就打通这个渠道,允许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款,这一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提取也是继续延续这一政策,充分发挥家庭代际互助的作用,缓解购房后资金紧张的燃眉之急。
问
五、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维修资金和契税具体都有哪些条件?提取额度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答
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持有产权期间且未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有效期限的,且提取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两项业务也都以“报销方式”办理,职工办理该业务时需要提供相对应的缴纳凭证。
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提取期限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缴纳之日起,且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有效期限。购房提取有效期限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2〕9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问
六、从3月16日开始,我们去哪儿办?需要带什么手续?
答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微信服务号,通过“业务办理-实时审批-租房提取”功能节点线上“零材料 秒办结”办理提取手续;多子女家庭职工线上可以通过“业务办理-申报方式-租房提取”功能节点按要求提交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一类银行卡、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提取手续。
采暖费、物业服务费、维修资金、契税因为都属于新增业务类型,部分线上查询接口还不完善,所以此类业务需要线上办理的,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微信服务号后,在“业务办理-申报方式”下相关功能节点线上提交材料,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后办理付款手续。
缴存职工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各服务网点线下办理该业务。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打造的“住房公积金10分钟服务圈”。现有内蒙古住建大厦营业厅、内蒙古政务服务大厅12楼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窗以及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在内的8个银行延时服务网点,职工可以登录微信服务号查询具体位置,就近办理业务。
同时,每周六日上午9点-12点,在内蒙古政务服务大厅还为广大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延时服务。
首先提取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是提取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人本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
其次,对于取暖费提取和物业服务费有一些注意事项:
1.取暖费发票和物业服务费发票上登记的购买方信息、客户地址需与《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信息一致;
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取暖费发票和物业服务费发票日期不得早于产权交易日期;
3.取暖费提取从2025-2026取暖年度开始执行;物业服务费提取从2026年开始执行,物业服务费不得跨年度提取,物业服务费发票上一定要注明缴费年度月份。
随着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覆盖至购房、持有、维修等全周期,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购房为主”转向了“住房全周期保障”,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也更加有温度。未来,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会持续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导向以及市场变化,动态调整优化,让住房公积金的福利真正惠及每一位缴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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