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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砚山县江那镇村民杨某艳在家宰猪后到村口摆摊卖肉,因未按规定检疫被没收涉案342.8市斤猪肉,罚款5000元。
杨某艳称,猪是花2960元购买的,因自己是文盲不懂相关规定,原本计划赚点生活费,结果反而“倒贴”。杨某艳表示,她和丈夫育有两个孩子,老大二十多岁,去年没赚到钱所以也未回家过年,18岁小儿子心脏不好,加之丈夫体弱多病无法外出务工,仅靠种地维生。被罚款后,夫妻二人为此事寝食难安,但已向亲戚借钱缴纳罚款。
据砚山县政府相关部门一位人士介绍,县里已知晓此事,对于杨某艳的家庭情况,他暂不了解,如家庭困难可通过民政渠道申请救济。该案系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罚,认定处罚无误。目前,没收的猪肉仍封存未销毁,“对没收的违法商品将按程序在指定地点销毁,并留存资料。”
对于网友提及的杨某艳被处罚时,鲜猪肉尚未售出,能否进行补检的问题,前述人士表示,屠宰之前就要送检,检查牲畜健康状况,屠宰以后可能就达不到要求。市监局作出处罚前,曾去了解过她的家庭情况,所以才作出的从轻处罚。
有律师认为,所涉猪肉尚未销售,未造成任何现实的危害后果,被处罚人又是首次违法,违法情节明显轻微,没有必要高额处罚。
来源 | 澎湃新闻
主编 | 彭丹编辑 | 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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