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6年“3·15”晚会如约开播,本次晚会以“放心消费 品质生活”为主题,聚焦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广告市场等多个民生领域,曝光了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再次为各行业的诚信经营敲响警钟。而农资行业作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板块,其诚信经营更是关乎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在此次3·15消费维权关注的背景下,行业内的赊销失信问题也备受瞩目。
赊销问题在农资行业屡见不鲜,尤其是近两年,在艰难的大环境下,赊销越来越严重,而因欠款不还被划为“老赖”的农化企业也越来越多。借着此次3・15晚会的消费维权东风,一起来看看农化领域的失信企业名单吧。
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面上,小编分别以“农药”“化肥”“肥料”为关键词,查询到近1年来失信的农化企业名单。失信理由包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按规定公示年报、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规避执行、隐瞒真实情况等,而究其详细原因,多数企业都是因货款未还或贷款未还而被纳入失信名单。
本文仅供参考,后续最新进展以实际为准,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企业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原因
一、农药
二、肥料
三、化肥
为什么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怎么样才可以将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根据《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可打开链接↓↓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NDAyODgxZTQ1ZmZmZjk1MDAxNjAwMGIxMTY4MjBhYzU
诚信315,不是一句口号
而是一份责任,一种鞭策
小编衷心希望被这份“黑名单”点名
的企业会越来越少
欢迎大家留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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