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长春保利中央广场2#公寓,投标人可选择整体承租142间或部分承租(≥18间,1层)。
2、租赁期限:租赁期最低为15年,起租时间以定标后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押金),未中标定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4、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租人)承担。
5、装修维护:房屋现状交付,中标人(承租人)可以进行二次改造(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不得拆改),改造内容与成本由中标人(承租人)自行承担,改造内容需经出租人许可。
6、处于租赁期间的房屋维护、房屋修缮等工作需中标人(承租人)自行负责。
7、在租赁期间,由中标人(承租人)进行自主经营,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中标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失信惩戒记录;
3、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记录。
三、投标文件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和信用记录等材料;
2、承租方案:租赁房屋的用途、使用计划;
3、租金报价、支付能力、租赁规模、对应区域、租期年限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和承诺;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综合评分标准
本项目设置保密保留价(核算方式:单间底价×实际承租间数),开标前由招标人确定。投标总价低于对应承租规模保留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进入评分环节;若所有有效报价均明显偏低时,招标人有权否决全部投标,重新组织招租。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租金报价60分、支付能力10分、租赁规模15分、承租方案10分、租期年限5分。投标人综合得分≥60分为及格,方可进入中标候选人遴选范围;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各项评分标准按《综合评分明细表》执行,具体如下:
五、评标与中标
1、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标,确定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承租人;
2、中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投标方式
1、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2026年3月30日送达保利林语地产办公楼;
2、投标保证金需于2026年3月27日前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或更改投标文件的内容。
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维升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3月16日
联系人:姜莉欣 电话:13074383006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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