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一个联合国,四幕剧本
“美国与以色列对伊朗的袭击是明确且无可辩驳的侵略行为。”
3.10日联合国秘书长致电伊朗外长,谴责美以的军事行动是赤裸裸的侵略行为
3.11日安理会通过海湾国家提案,谴责伊朗袭击海湾国家,中俄弃权
3.12日美国企图追加制裁,召开安理会制裁会议,中俄未能阻止会议召开,但通过联手反对,使会议没有产生任何实质结果。
联合国这四幕剧,分别叫做“道义”、“平衡”、“灰度”、“红线”
理解这四幕剧,需要的不是简单的道德判断,而是对国际政治深层逻辑的系统拆解。
一、第一幕,关于“道义”
——秘书长谴责美以:安抚伊朗
3月10日晚的那通电话,是这场战争中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时刻。
伊朗外长阿拉格齐在通话中列举了美以的“战争罪行”:学校、医院、居民区、历史古迹——近万个民用设施遭到攻击,超过1300名平民丧生。
他的控诉直指国际人道法的核心原则:平民与战斗人员的区分、民用设施与军事目标的区分。
古特雷斯的回应出人意料地明确。他没有使用外交辞令中的模糊措辞,而是直接定调:美以的袭击是“明确且无可辩驳的侵略行为”。
这是联合国秘书长在此轮冲突中最严厉的表态,也是道义层面对战争起源的明确判断。
但安理会,从来不是道德的法庭,而是现实主义的博弈场。
二、第二幕,关于“平衡”
安理会谴责伊朗:平衡术安抚海湾国家
3月11日,安理会表决通过第2817号决议。
这份由巴林代表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及约旦提交的决议,获得了13票赞成、0票反对,中俄投了弃权票。136个国家参与联署,堪称“压倒性共识”。
然而,细读决议文本,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空白:决议谴责了伊朗对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联酋、约旦的袭击,却只字未提发动战争的美国和以色列。
这不是疏忽,而是国际政治力学定律的必然结果。
第一,起草者的视角决定决议的焦点。 巴林等海湾国家作为美国盟友,是美以挑起战争的被牵连方,他们的核心诉求是让国际社会谴责针对本土的袭击,而非替伊朗追究战争起源。
第二,否决权是永远在场的沉默威慑。 任何试图谴责美以的条款,即使进入表决程序,也必然被美国一票否决。
俄罗斯曾试图提交一份“不点名任何一方、呼吁所有各方停火”的平衡草案,结果以4票赞成、2票反对、9票弃权被否决 ,美国非常干脆的投了反对票。
安理会决议的处理方式,等于将整个因果链条从中间截断,只审判结果,不追溯起源。
俄罗斯代表对此警告:这样的决议“会被那些发动战争的人解读为继续侵略伊朗的邀请”。
三、第三幕——关于“灰度”
中俄在第一个“形式谴责”环节弃权:不赞成,但也不阻止安抚海湾国家的决议通过
在所有目光聚焦于“为何不谴责美以”时,另一个问题同样关键:中俄为何不否决这份明显偏颇的决议而投了弃权票?
1. 第2817号决议的特殊性:政治谴责,而非法律制裁
中俄不否决的第一个原因,是这份决议与常规强制决议有着本质区别。
· 法律依据:决议未援引《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制裁条款:决议只有“谴责”和“要求”,没有任何资产冻结、武器禁运等具体制裁措施
·执行机制:决议没有设立监督委员会或后续强制行动的授权
简言之,这是一份政治谴责声明,它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海湾国家不想介入战争,被美以强行拉入战场,又不得不需要“一张纸”来堵住本国舆论的嘴巴。
它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是135个国家联署的“国际舆论压力”,却无“法律强制力”。中俄投下弃权票,而非赞成票,本身就是态度
傅聪大使在解释性发言中说得清晰:“决议草案未能全面、平衡反映冲突的根源和全貌,中方提出的合理建议没有得到充分采纳,因此中方不得不投下弃权票。”
这句话包含三层含义:中方“完全理解海湾阿拉伯国家的重大关切”,但批评决议的片面性:只谴责结果,不追溯根源,未能反映“冲突的根源和全貌”,“美国和以色列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对伊朗发动武力袭击,明显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
弃权票加上这份解释,既没有否决决议,也完整表达了中俄对美以发动战争这一“根源”的不满。
对中俄而言,为一个无法强制执行的“形式主义”政治表态动用否决权,性价比极低,反而会被指责为“包庇伊朗袭击邻国”,不利于后续在中东保持灵活立场,以及后续对海湾国家的斡旋工作。
巴林等国的诉求暂时止步于谴责——他们需要的是希望在台面上谴责伊朗,而非成为美国制裁伊朗的代理人。
一旦加入制裁,海湾国家将面临伊朗更猛烈的报复,这是他们不愿承受的代价。
四、第四幕,关于“红线”
中俄在第二个“实质制裁环节”联手阻击——触及中俄底线必反击
一旦美国企图推动安理会从形式谴责,加入“实质制裁内容”,中俄就会联手明确反对,而非弃权。
3月11日通过的第2817号决议只是一场“安抚战”,也有美国的“试探前哨战”背景在里面。
美国在获得谴责伊朗的政治成果后,次日(3月12日)立即试图乘胜追击,将形式上的谴责转化为实质性的制裁行动。
然而,这一次,中俄不再选择弃权,而是直接反对。
1、首先,中俄联手质疑重启支持会议合法性
3月12日,美国作为安理会轮值主席,试图在1737制裁委员会的会议上推动实质性议程。
1737委员会是什么?
这是2006年根据安理会第1737号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对伊朗的制裁执行,包括:武器禁运、导弹技术转让禁令、相关金融资产冻结
美国的目标很明确:借3月11日决议通过的舆论,推动1737委员会正式讨论恢复对伊朗的全面制裁,把“政治谴责”变成“法律执行”。
然而,会议一开始,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涅边贾就提出程序性动议:要求对此会议进行表决,实质是否决召开这次会议本身。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明确支持这一程序性动议
阻击结果:在“是否召开会议”这个程序问题上,中俄没能成功。安理会以11票赞成、2票反对(中俄)、2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当天召开会议议程的决议
这是因为,联合国程序性事项,比如会议的表决规则是:9票赞成即可通过,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
2、中俄联手阻击美国,会议无任何实质结果
因为尽管会议召开了,接下来制裁要想实质生效,就是联合国另一种表决规则了,它需要的是“实质性共识决”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决策机制。
1737委员会的运作遵循共识决策原则,意味着:只要有一个成员明确反对,就无法做出正式决定,没有“多数压倒少数”的机制,和召开会议这种程序表决完全不一样。
中国和俄罗斯在会议前就已明确:向委员会发送正式信函,“重申不承认1737委员会的合法性,不认为自己受制裁机制的约束”
美国能推动会议召开,但是只要中俄反对,就面临三个无法绕过的共识关卡:
第一关:委员会主席无法确定
美国只能以轮值主席身份临时召集会议,但没有正式主席,委员会就无法进入常态化运作——因为主席是签署正式文件、启动专家小组、做出正式决定的法定前提。
第二关:委员会报告无法通过
美国试图推动1737委员会发布一份涵盖2025年9月27日至2026年3月10日的正式报告。但中国和俄罗斯明确表示“不承认1737委员会的合法性”,并向委员会发送正式信函重申这一立场。报告需要委员会全体成员共识才能通过——中俄不点头,报告就流产。
第三关:专家小组无法启动
专家小组的启动需要委员会正式决定,而委员会本身处于瘫痪状态——这是一个死循环。
美国能推开会议室的门,是因为程序规则允许多数强行通过;但走进去之后发现,里面的每一把锁都需要两把钥匙同时转动——而中俄把其中一把钥匙收起来了。
正如傅聪大使在会后的发言中所强调的:“中方刚才已经阐明关于1737委员会及反对本次会议的态度,无意就委员会工作发表评论。”
这实质上是一种“冷处理”——会议可以开,但中国不参与讨论实质性内容。
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沃尔茨在会后的发言中表达了强烈不满:“俄罗斯和中国并不希望这个委员会继续运作,因为他们会持续保护自己的伙伴——伊朗。”
所以现实是:制裁委员会虽然开会了,但没有产出任何实质性成果。
所以,美国在联合国这一条路走不通,它最终依然会回到老路上去,依靠自己的盟友,推动单边制裁。
但是这种单边制裁,没有办法完全封堵伊朗。
结论:
所以,那些说中俄在联合国背弃伊朗的人,纯属无知,西方媒体拿中俄在第一个环节弃权大做文章,更是自欺欺人。
而伊朗则看的很清楚,其官方媒体立即向民众做出了解读——中俄并没有抛弃伊朗
伊朗媒体迈赫尔通讯社在3月12日的分析精准点出了中俄的逻辑:
1. 决议不具约束力:第2817号决议未援引《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无法强制执行,没有制裁条款。对中俄而言,“动用否决权的优先级便不高”。
2. 保留政治空间:弃权票既向海湾国家释放善意,又通过解释性发言完整表达了对战争根源的立场。
3. 战略资源有限:否决权是稀缺的外交工具,应保留用于涉及制裁或军事干预等“约束性决议”。
联合国不是法庭,它是大国基于现实主义的博弈场,中俄首先基于本国利益决策,其次要考虑伊朗以及海湾国家,这需要平衡,也就有了灰度灵活空间。
不涉及中俄利益红线,都有谈判空间。一旦美国企图侵犯中俄红线,则就会立即联手阻击。
这也是巴林等国,在第一个环节,自己压根不敢在“谴责”动议里,加入制裁内容的原因,因为知道那样中俄根本不会同意。
联合国这四幕剧
分别叫做“道义”、“平衡”、“灰度”、“红线”
没有非黑即白,没有二元对立。
这就是我们所生存的,一个现实主义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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