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帖静静地躺在我的办公桌上,大红的底色,烫金的双喜字,在白炽灯下刺得我眼睛生疼。寄件人那一栏,端端正正地写着两个字:陈默。
我盯着那个名字,周围同事敲击键盘的声音、讨论方案的嘈杂声,在这一瞬间仿佛统统被抽离了。我的脑子里只有嗡嗡的回响,心脏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攥住,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他要结婚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卖后悔药的,哪怕倾家荡产,哪怕折寿十年,我也要去买一颗。因为直到这份沉甸甸的请帖砸在我的面前,我才绝望地意识到:那个在单位里默默追了我整整六年,被我一次又一次以各种理由拒绝的男人,已经被我彻底弄丢了。
故事要从六年前说起。
那年我二十三岁,刚大学毕业,带着一身不知天高地厚的骄傲和对未来的无限憧憬,踏入了这家行业内小有名气的公司。那时候的我,年轻、漂亮、业绩出众,身边总是不乏献殷勤的异性。在我的爱情蓝图里,未来的伴侣一定是个脚踏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他要英俊潇洒,要风趣幽默,要能带给我轰轰烈烈、跌宕起伏的浪漫爱情。
而陈默,恰恰完美避开了我所有的择偶标准。
他是技术部的骨干,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长相普通得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他不善言辞,甚至和女生说话时还会微微脸红;他不懂浪漫,衣服永远是那几种颜色单调的格子衬衫和纯色T恤。初识的时候,他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典型的“理工直男”,是一个在公司里和我没有任何交集的普通同事。
但他喜欢我,这在公司里很快就成了不是秘密的秘密。
他的喜欢,从来都不是那种轰轰烈烈、大张旗鼓的表白,而是一种近乎笨拙的、润物细无声的渗透。
第一年冬天,我不小心在上班路上崴了脚,肿得像个馒头。中午休息时,我正愁着怎么下楼吃饭,一份热气腾腾的排骨汤和清淡的饭菜就放在了我的桌上。陈默站在一旁,局促地搓着手,结结巴巴地说:“那个……听说你脚受伤了,食堂的饭菜太油腻,这是我……我在外面餐厅给你打包的,你趁热吃。”
我看着他额头跑出的细汗,心里有过一丝感动,但嘴上却客气而疏离:“谢谢你啊陈默,多少钱,我微信转给你。”
他连连摆手,红着脸逃回了工位。那天之后,只要我的脚还没好,每天中午我的桌上都会准时出现不同花样的病号餐。可是,那时候的我太骄傲了,我觉得这种感动根本不是爱情。我甚至在私下里对闺蜜抱怨:“陈默人挺好的,可惜太木讷了,跟他在一起得多无聊啊。”
第二年,我负责一个重要项目,连续加了半个月的班。每天深夜离开公司时,我总能看到技术部那边的灯还亮着。起初我以为他也在忙项目,直到有一天,我因为落了文件折返办公室,却看到他正靠在椅子上打盹,电脑屏幕停留在桌面上。听到我进门的动静,他猛地惊醒,胡乱地收拾了一下东西,装作刚刚忙完的样子说:“好巧,你也刚弄完?走吧,太晚了,女孩子一个人不安全,我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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