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谢春晖 见习记者 王伊灵

每个男孩的童年,几乎都有一段与玩具枪相伴的记忆。但当玩具暗藏危险时,童趣便可能变为隐患。

近日,有家长向潮新闻·钱江晚报“记者帮”反映:他在网购平台上为5岁儿子选购塑料玩具枪时,平台却推送了多款金属材质的“手拉玩具枪”。据其观察,这些商品不仅可发射BB弹、玻璃弹,甚至还能发射钢珠弹。在商家向其发送的产品视频中,“手拉玩具枪”能击碎啤酒瓶。

“这哪是玩具啊!”该家长忧心忡忡地说,“万一有人误买给孩子玩耍时,不慎击中孩子的眼睛等要害部位,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此类“手拉玩具枪”在网络平台售卖的现象,潮新闻记者展开调查。

短视频平台引流

网购平台暗语售卖

根据家长反映的线索,潮新闻记者分别在某网购平台及短视频社交平台搜索“手拉玩具枪”的销售信息,并顺利网购到三把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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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平台上销售手拉玩具枪的列表。

在多家网购平台,潮新闻记者通过搜索“发射器”“手拉玩具枪”“柯尔特1911”(国外手枪型号)等关键词,页面随即弹出大量与玩具枪相关的视频内容,包括使用玩具枪击碎啤酒瓶、射击铁质靶标的画面。这些视频在显眼位置常配有“国外合法拍摄”的字幕,但从画面背景中的建筑物等环境特征来看,明显拍摄于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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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上的手拉玩具枪使用画面。图源:平台截图

视频评论区中,常见大量用户留言询问是否售卖,以及“找我能买到同款玩具枪”等引导性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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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平台上的引导性评论,一些账户引导网友加微信购买。

潮新闻记者在相关视频评论区联系了几位自称“卖家”的用户,对方均表示需添加微信才能获取产品信息和购买渠道。记者添加其中一位“卖家”微信后,对方随即发来详细的产品介绍,包括玩具枪型号、产品视频、射击效果演示及价格等内容。

在与卖家的沟通中,记者确认这些手拉玩具枪可发射BB弹、玻璃弹以及钢珠弹。“用玻璃弹能够‘喝雪花’(记者注:卖家暗语,意为击碎啤酒瓶)。”一位卖家回复。

通过网络平台引流,潮新闻记者从一名微信名为“黄河玩具”的卖家处购买了一把型号为“格洛克”的手拉玩具枪,价格为299元。该商品通过快递发货,发货地为重庆九龙坡。

在某网购平台,输入相同关键词可直接搜索到手拉玩具枪的销售链接。部分商品标题使用了“儿童科教模型玩具”“男孩子童年回忆”“户外游戏成人合金属”等表述。产品详情页则标注有“实图不方便展示”“退货退款注意,产品退货有难度,部分地区快递不收”等说明。

潮新闻记者在该网购平台购买了两把手拉玩具枪,型号均为柯尔特1911:一把售价89.9元,发货地广东汕头金平区;另一把售价169.9元,发货地广东揭阳普宁市。不过上周潮新闻记者再次在该平台搜索发现,其中销售169.9元玩具枪的店铺于近期清空了商品列表,客服表示今后不再销售此类产品。

此外,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同样能搜索到此类手拉玩具枪的销售链接。虽然记者未在该平台下单购买,但通过与卖家交流基本确认,所售产品为金属材质、可拆装,并能发射BB弹、玻璃弹及钢珠弹的手拉玩具枪。

那么,究竟有哪些人在购买这些手拉玩具枪?

一位卖家表示,他并不关心买家身份:“什么人都有吧,年轻人居多,就是拿来玩玩的。”

潮新闻记者在多个手拉玩具枪视频评论区注意到,不少留言来自军事爱好者和射击游戏粉丝,显示出这类产品在特定兴趣群体中具有一定吸引力。

手感、外观与真枪高度相似

有卖家发来改装视频,网购平台可买到配件

2026年年初,潮新闻记者先后收到3把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手拉玩具枪。从快递外包装看,均使用普通快递袋包裹,与日常网购商品无异。

其中,89.9元在某网购平台购买的一款,包装盒上贴有“合格证”,标注产品为“静态玩具”,材质为塑料,适用年龄3岁以上。打开后,内含一把塑料玩具枪、两个弹匣、两袋黄色BB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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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收到的一把手拉玩具枪,售价为89.9元。谢春晖/摄

另外两款——169.9元在网购平台购得的手拉玩具枪,以及299元通过微信卖家“黄河玩具”购买的“格洛克”型号玩具——包装盒上均未标注厂家信息或产品参数。拆开后可见,两者均为金属材质。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款产品的BB弹和玻璃弹并非随玩具枪同包,而是由商家通过单独的快递包裹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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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网购到的手拉玩具枪。谢春晖/摄

从外观和质感来看,89.9元的塑料款明显轻便、做工粗糙,重量约为0.48千克;而另两款则金属感十足、分量沉实,169.9元款的重量约为0.92千克,299元款的重量约为0.64千克。“除了最便宜那款,另外两把枪在外观、尺寸和手感上与真枪高度相似,尤其是‘格洛克’,相似度能达到九成以上。”一位国内合法场所的从业者评价道。

多位知情人士向潮新闻记者透露,这类手拉玩具枪具备改装空间,“通过更换部件,射程可以从十几米提升到二三十米,威力足以击碎啤酒瓶甚至钢化玻璃。”

当潮新闻记者向卖家咨询是否支持改装时,不同渠道的回应差异明显:销售89.9元玩具枪的网购平台客服称“枪体无法拆卸,不支持改装”;销售169.9元玩具枪的商家则直接发来一条链接,内容为详细的玩具枪拆解操作流程;而299元“格洛克”的微信卖家不仅发送了拆解视频,还打来语音电话,建议记者“看完视频后,可自行网购零部件来提升击发威力”。

更值得关注的是,潮新闻记者在网购平台下单手拉玩具枪数日后,该平台开始精准推送玩具枪零部件,包括更高强度的金属弹簧、金属枪管等。

“这些升级件能显著增强射击威力和精度。”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虽然不同型号略有差异,但像弹簧这类零件,很多是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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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购平台上可买到BB弹、钢珠弹、玻璃弹。谢春晖/摄

此外,潮新闻记者在网购平台发现,6mm规格的BB弹、玻璃弹和钢珠均有公开销售,且无购买门槛。

射击从业人士实测:

5米射爆啤酒瓶,10米射裂西瓜

为了验证网上购得的3把手拉玩具枪,3月初,潮新闻记者前往国内一家合法场所进行测试。测试在从业人员采取充分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

“这3把手拉玩具枪均可发射BB弹,初步估算射程均能达到10米;其中169.9元和299元的两款,射程可能超过10米,并且均可发射玻璃弹和钢珠弹。”一名从业人员表示。

然而,在实际测试过程中,该从业人员发现三款玩具枪的“弹道”极不稳定——即弹丸射出后飞行轨迹难以预测,在户外使用或玩耍时存在不可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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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玩具枪的弹丸射入西瓜瞬间。谢春晖/摄

测试中,从业人员分别使用三把玩具枪对西瓜和啤酒瓶进行射击。结果显示:三款玩具枪均能在近距离击破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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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上的弹孔。谢春晖/摄

其中169.9元和299元的两款玩具枪,在10米距离可将弹丸射入西瓜内部;在5米距离,这两款玩具枪可击爆满瓶啤酒瓶,并能射裂空啤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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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丸打破啤酒瓶的瞬间。王伊灵/摄

“这样的威力,如果击中眼球,可能导致眼球破裂;若击中口腔,可能造成门牙脱落。”该从业人员指出,三款手拉玩具枪在使用过程中均存在明显人身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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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碎的空啤酒瓶。谢春晖/摄

潮新闻记者查阅公安部官方网站信息发现,根据2008年发布的《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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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网站截图

“枪口比动能是判定是否属于枪支的重要技术指标,但具体鉴定需由公安或检察机关等具备资质的部门和机构进行。”该从业人员表示,“不过,这3把手拉玩具枪已明显符合上述仿真枪认定标准中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即在外形、颜色、结构等方面,已与制式枪支高度相似,可被认定为仿真枪。”

此外,该从业人员还提醒,除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外,此类玩具枪若在公共场所展示或使用,亦可能引发公众恐慌,带来安全风险。

销售层层代理

生产源头追查难度大

在数月调查中,潮新闻记者发现不少卖家在销售手拉玩具枪时均声称“合法合规”。

“我国对枪支和仿真枪实行严格管理。一些商家仅以‘枪口比动能低于规定值’为由宣称产品合法,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也容易误导公众。”从业人员表示。

此外,部分商家还通过隐晦方式暗示玩具枪可拆解、可改装,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面临潜在安全风险。尤其是一些手拉玩具枪经改装后,其枪口比动能可能达到或超过法律规定的枪支认定门槛,持有者或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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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卖家发在网上的手拉玩具枪发货现场。图片来源:卖家朋友圈截图

潮新闻记者从一名微信卖家处了解到,手拉玩具枪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链。

通常情况下,卖家会采取层层代理模式,实行“一件代发”。“你通过社交平台引流,或在网购平台开店,上级代理或厂家直接发货。”该卖家称,部分产品的利润率可达50%,“个人很难囤货,基本都有团队支持。只要有引流能力,再配合厂家资源,这事就能做起来。”

一位行业知情人士透露,由于销售端与生产端高度分离,溯源难度较大。“很多卖家对玩具枪的具体参数一无所知,只是负责销售。一旦发生伤人事件,追责将非常困难。”该人士表示,目前短视频平台和主流电商平台已开始对相关销售行为进行封禁,但部分圈内卖家与买家转而使用暗语、黑话等方式交流,不断规避平台违禁词审核,使得监管面临持续挑战。

律师说法:

网络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

2020年9月,公安部、中央网信办、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曾联合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网售仿真枪违法犯罪蔓延势头。

浙江星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鑫源表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枪支和仿真枪的定义与认定标准已有明确、清晰的规定。近年来,各级执法部门对网络销售仿真枪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同时不断加强对企业、商家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旨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帮助商家和消费者充分认识非法销售、持有枪支及仿真枪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与安全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2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部分生产、销售‘手拉玩具枪’的厂商、商家乃至个人,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的规定。”俞鑫源指出,若相关产品经法定程序鉴定被认定为“枪支”,则生产者、销售者乃至购买者均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9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意味着,网络平台负有内容审核义务,尤其对于诱导仿真枪销售、展示高仿真枪械或提供购买渠道的信息,应主动识别并及时清理。”俞鑫源说。

此外,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中提到,寄递企业完成收寄后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停止发运,立即报告事发地邮政管理部门,发现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管制器具等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俞鑫源建议,相关各方应切实履行法律责任: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强化法治意识,坚决杜绝触碰法律红线,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高仿真或可改装发射装置;消费者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娱乐需求而购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产品,避免无意中卷入法律风险;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市场监管及邮政管理等主管单位应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仿真枪及相关配件在网络平台上的非法交易链条,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与市场秩序。

(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