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是有事实依据的。

1791年,刚建国不久的美国通过了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剥夺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新闻自由或集会请愿权利的法律。

在此之前,英国殖民者对北美地区的言论限制极为严格,尤其是针对政治批评的惩罚屡见不鲜。

当时,英国殖民者利用所谓的“煽动性诽谤”这一罪名,使北美地区对英国的任何批评都有面临刑事指控的危险。

美国的建国者们,特别是托马斯·杰斐逊与詹姆斯·麦迪逊,深受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坚定地认为,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石,必须通过宪法予以明确的保护。

但问题很快就来了,当人们想要对政府表达不满时,偶尔会发生焚烧美国国旗的行为,这样的事,属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

美国上下为此争论了198年之久,直到1989年的《德克萨斯诉约翰逊案》,这一争论才有了初步的结果。

格里高利·李·约翰逊,是美国“革命共产主义青年旅”的一员。1984年8月,那时美苏争霸正酣,意识形态斗争尖锐,约翰逊和他的同伴在德克萨斯的首府达拉斯市区组织游行,他们一边高呼反对共和党和里根的口号,一边用喷枪在几家大公司的外墙上涂鸦。

这时,一个同伴将挂在一家银行门口的美国国旗扯下,递给了约翰逊。

约翰逊在达拉斯市政厅门口,将煤油倒在美国国旗上,用打火机将其点燃。这群人在焚烧美国国旗的同时,大喊口号:“美国,我们要对你吐痰,因为你的立场是抢夺,你的下场是地狱!”

随后,原本在一旁站立观看的多名警察,以触犯国旗保护法的罪名,将约翰逊逮捕,并移送法院,德克萨斯州初审法院认定约翰逊有罪,判决其入狱1年,罚款2000美元。

约翰逊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象征性言论”,应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于是将这一案件提交至州上诉法院。

官司一打就是五年。在这五年中,焚烧美国国旗是否属于言论自由,牵动了美国社会上下的神经,一场广泛的辩论在美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展开。当时有民调显示,有高达60%以上的人认为美国国旗不应受到侮辱,法院应判处约翰逊有罪。

但最终,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裁定焚烧国旗可以作为一种政治抗议形式,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法院认定,美国政府不能因为言论传达的信息令多数人反感,就对此加以禁止。如果因为多数人的不允许,而剥夺少数人表达言论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属于多数人暴政,会令社会逐渐远离多元,走向意识形态的单一,从而在形式上构成违宪。

当时还是1989年,美苏争霸尚未结束,作为共产主义者,且正在为敌对阵营呐喊的约翰逊,竟然被德克萨斯州最高法庭法庭宣判无罪,当庭释放,这是多么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短短一年后,带有同样性质的《1990年诉艾奇曼案》进一步确认,即使美国国会通过了专门法律,禁止焚烧美国国旗,也因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而无效。

就这样,以焚烧美国国旗来表达对现任政府的不满,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下,成为了美国社会的合法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2025年8月,特朗普试图通过行政令,将焚烧或损坏国旗列为犯罪行为,焚烧或损坏国旗的人会面临监禁,但这一举措由于涉嫌违宪,遭到了美国舆论的强烈反对。

还需说明的是,我国宪法对言论自由也有明确的规定,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