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玲 通讯员吴佳琪 曹永鑫)“因为一时糊涂,我没能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在外改造机会,现在我已经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惜后悔也晚了。”日前,面对被收监的结果,李某懊悔不已。
2025年1月,李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在社区矫正期间,李某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先后对其作出两次训诫和一次警告的处分。但“任性”的李某经教育后仍不知悔改,此后又分别因毒品检测呈阳性、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两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收到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撤销李某缓刑的建议后,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审查程序,全面调查核实了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及所受处分的具体情况。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屡次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并且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符合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
2025年9月,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李某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社矫对象一旦逾越法律红线,不仅要承担收监执行的法律后果,更将错失在社会中改过自新的良机。我们将持续深化刑罚执行监督,通过查阅社矫档案材料、开展实地走访、核实日常表现等举措,紧盯关键环节,对社区矫正机构履职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确保刑罚执行不打折、不走样,维护司法权威。”办案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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