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17时许,高速二支队十大队在朔州东收费站开展集中查处行动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距离出口还有一段距离时远远地停下,驾驶人下车与后座乘车人互换了位置,这一幕正好被执勤民警看到。

民警检查时,驾驶人一口咬定没换人,民警出示了该车途经的最近卡口的抓拍照片,照片上显示当时的驾驶人是车上的乘车人吕某,二人最终承认了停车换司机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吕某身上有酒味,随后,对其进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吕某做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吕某讲,家里在办酒席喝了半杯白酒,也就1两左右,平时自己酒量在1斤,并且代谢也快,以为喝了1两没事,快到高速口时看到交警检查,心里有些发慌,害怕体内还有酒精,于是停车和后排乘车人换了下位置。

高速交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不能认为经过休息后或者间隔一段时间,体内就一定没有酒精。因酒精有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在前一天晚上或当天前半天建议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即使距离饮酒的时间较长,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仍然较多时,一样会影响驾驶安全。

山西高速二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