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对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12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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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