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聂传青 郭贝
近日,内乡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并督促履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实质化解争议的方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守护百姓安居权益。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原告赵某、李某夫妇与被告白某、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白某、王某名下位于某小区的房屋,原告依约付清全部房款,被告及时交付房屋,但房屋过户手续却迟迟未能办理。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仅退还10万元作为过户押金,过户事宜仍无进展,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调解:
因案涉房屋系原告夫妇自用房屋,过户受阻直接导致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被告长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双方积怨较深,见面即争执不休,调解初期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刘蔚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守护群众安居权益”的原则,先通过阅卷梳理案件,找到核心症结。
为打破僵局,刘蔚法官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分别与双方谈心,耐心倾听诉求——对原告,细致解读《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的过户义务与违约责任条款,缓解其焦虑情绪;对被告,重点释明“拒不履行过户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了解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引导其正视责任。经过反复沟通、情理法交融的疏导,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协议,并约定了过户期限、税费承担及逾期解除合同等细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协议签订后,刘蔚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持续跟进进度,主动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办理时间。2026年3月6日,刘蔚法官亲自陪同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全程见证材料提交、身份核验、产权登记等流程,现场解答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的疑问,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规范高效。当原告拿到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被告收到退还的押金时,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对法官的耐心调解与负责态度连连致谢。
从一纸协议到不动产权证书的顺利办结,这场历时3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终以“案结事了人和”画上圆满句号,不仅为群众的“安居梦”筑牢了法治屏障,更彰显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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