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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翻出了一册老日记本,是大学时代用过的,打开一看,就被自己曾经的真诚所感动了。每篇日记,在我工工整整的笔迹旁,都留下了用红笔订正的错别字和病句。那是项大姐为我批改的。

项大姐是我大学时代的同桌,一个“老三届”,曾在县广播站做过记者,流畅的文笔和准确的用词造句曾经让我羡慕不已。我也曾涂鸦,但写出来的东西常常自己不满意;也因为读过一些外国文学名著,受了一些影响,以为定语越长、形容词越多就越好,所以常常在很长的句子中写到谓语就丢了主语。句子不通、有错别字成了我的常见病,让项大姐改自己日记的想法就是那时萌发的。

现在想来自己那时真够单纯的,确实没有想到日记是一种个人情感的载体,是不能随便对他人开放的,而我在大学的前两年竟毫无保留地向项大姐全部敞开了。令我感激不已的是项大姐不仅做了我的语文老师,替我捉错别字、改病句,而且以她真诚的人格保守着我日记里的秘密,成了我真正的知心大姐。

其实写作的欲望我一直都有。记得我第一篇文章是写一个在唐山大地震中失去了母亲和小弟弟的小女孩,那是一个十分纤细苍白的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我为她失去母亲的那种无助的神态和永远失去的那份亲情而伤感。不巧那篇文章被一位同学看见了,他说我充满了资产阶级小情调,有一种不健康的忧郁,小心别让人抓住小辫子了。那篇文章在当年是不可能发表的,但我把它看作自己成功的处女作,因为发乎情,写的是人性。我上大学的时候,听说班里有一个女生曾在《安徽文学》上发表过小说。那个女生立刻就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气质,很是令我仰慕。文学在我们那个年代就像神坛,有一种圣洁和很难高攀的感觉,而我从进了大学的那天起,就下决心向文学的圣殿攀登,先从文字的基本功做起。整整两年,我都在用每天一篇日记的方式练习着,直到大三,我的日记终于不见了被红笔订正的字迹,我才开始写作。我的第一首诗是从月亮写起的,那是一个秋天的晚上,一轮又圆又皎洁的月亮就在我的眼前,我融入其中不能自拔。诗兴从此而发,毕业前写了整整一大本诗,也曾投稿,大四那年,我的诗作终于第一次在《采石》(今《作家天地》)上发表了,那种兴奋与激动无法言表。那是一个文学至上、文学令许多人注目的年代,甚至有人说那是一个每片树叶上都站着一个诗人的年代,我终于有幸成了其中一片树叶上的一颗露珠,而写日记的确提升了我的写作基础。

对一个作家来说,写日记的好处的确很多,日记可以帮我们记录下生活中最难忘的瞬间感悟,那些感悟如惊鸿一瞥,过去了感觉就找不回来。我曾经将日记里很多有意义的片段集腋成裘,写成《留在心底的暖》《此心安处是我乡》《被阳光收纳的日子》等文章发表在报刊上。日记是我永不放弃的自留地,安放心灵,安放灵感,安放文字,安放过去与明天。

原标题:《十日谈·今天你还写日记吗|郭翠华:留在心里的暖》

栏目编辑:郭影 文字编辑:郭影 钱卫

来源:作者:郭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