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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卖骑手小崔驾驶摩托车途经华南广场环岛时,一辆轿车忽然从身后驶入他所在的车道。因躲避不及,小崔的摩托车与轿车发生剐蹭,两车均出现轻微损伤,小崔本人还险些摔倒。结果令小崔没想到的是,事故发生后,轿车仿佛毫无觉察,径直驶离了现场。

轿车贴身驶过,外卖骑手险摔倒

小崔是个活跃在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一带的外卖骑手。他驾驶的是一辆九号二轮摩托车,并且考取了摩托车驾驶证,也按规定上了牌照、买了保险。不过,近日发生了一次交通事故,让小崔有点不满。

根据小崔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可见,1月9日中午,小崔驾驶摩托车沿最右道驶入华南广场环岛。正在他通过第一个路口,打算沿环岛驶向第二个路口时,一辆灰色轿车突然从小崔的身后驶入他所在的机动车道,几乎是贴着小崔的身体和摩托车继续向前行驶。因躲避不及,小崔的腿部和摩托车前轮与灰色轿车的左后车尾发生剐蹭,小崔本人险些摔倒。“幸亏我驾驶摩托车经验丰富,硬是把车控制住了。”小崔表示,当时环岛内车流密集,一旦驾驶员摔倒在地,后果难以想象。

惊魂未定的小崔十分气愤,试图上前找对方理论,但灰色轿车并未停留,径直驶离了现场。他认为轿车驾驶员的行为属于“恶意别车”,忽视了摩托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

“摩托车没路权?”交警用一纸认定书回应

于是,小崔选择了报警处理,并主张轿车驾驶员涉嫌肇事逃逸。

根据小崔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这起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为王姓男子。该男子驾驶轿车进入华南广场环岛时,与同向前方同排车道内小崔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事故致两车受损,小崔受伤。发生事故后,王姓男子驾车驶离现场。交警部门依法认定王姓男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对于小崔提出的“恶意别车”及肇事逃逸的主张,事故认定书中并未予以认定。记者了解到,“恶意别车”需要证据证明驾驶员有主观故意,而“肇事逃逸”的认定则需要证明驾驶员明知发生事故仍离开现场,这在执法实践中往往需要更详细的证据链。

“对方认为我是摩托车,没有路权,不应该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小崔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广大驾驶员,二轮摩托车属于法定机动车,只要证照齐全、遵守交规,除部分限行道路外,与汽车一样享有平等的路权。“希望大家尊重摩托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小崔说。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