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时间去饭店,老陈果然领着女朋友在那等候多时了。
这回不仅他要自己蹭,还要带着女朋友。
这么巧?我冷笑。
正好在这溜达。
你们这是要去闹天宫吃饭?
没人回他,老陈也不要脸,就这么跟了进来!
到了饭店,我照例拿过菜单开始定价。
红烧焖闷蛋,这是我的定价,主要是这玩意不贵,而且下饭,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快点吃完逃单。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都点了自己爱吃的下饭菜。
老陈见我们点的那些东西,嗤之以鼻。
来闹天宫就吃这些家常菜?
闹天宫是我们这儿有名的大饭店,规格很高,菜品多样,什么海参鲍鱼佛跳墙,应有尽有,但我们都点了家常菜,我是红烧肉闷蛋,朋友有点锅塌里脊的,还有一哥们,只点了一道拌三丝。
我们点的菜有个最显著特点,就是允许预制,这样制作起来也快。
到了老陈,他开始化身学者研究菜单,边看边和女朋友研究。
澳龙、帝王蟹,外加葱烧海参、佛跳墙。
他女朋友倒是简单,海鲜什锦炒饭,外加一瓶小甜水。
菜很快就上来了,首先是拌三丝,接着是红烧肉,然后是帝王蟹和澳龙,最后是锅塌里脊和葱烧海参。
佛跳墙最慢。
老陈便提议边喝酒边等。
我开口了,都是开车来的,喝不了酒。
那你们就没口福了!老陈笑嘻嘻地看着我们,听说闹天宫做新进了一些新品茅台,味道特别甜!
说完,他瞥了一眼女友,今天带你尝尝!
好呀!
他又点了两瓶茅台,怕到时候不能打包,直接全都起开了,给他自己和女朋友各倒了一杯。
我们几个面面相觑,纷纷要了矿泉水,倒进杯子里,陪他一起喝。
我这次是有准备而来,甚至带了摄像头,全程暗暗录像。
吃差不多了,一个朋友开始逃单。
别借着拉屎偷偷结账!我说,同时也是给老陈下定心丸,让他以为这回是我请客。
另一个朋友见状,立马反应过来,他总偷偷结账,我看着他。
两男的一起上厕所,恶心!我开玩笑,也为了掩盖他俩逃单。
大家都笑了。
过了五分钟,他俩还没回来,老陈有些起疑心。
咋了,还没回来?
大肠干燥,或者便秘吧。
你真恶心!
说到大肠,我对另一个坐立不安找不到逃单借口的朋友说道,你去帮我点一份九转大肠呗。
保留原味吗?朋友起身问询。
别恶心,让厨师小点火儿,我喜欢微软的口感。
那样容易保留原味。
朋友也走了。
现在就剩下我和老陈两口子。
我自然可以和他撕破脸,告诉他让他请客,但一旦闹起来,我嫌丢人。
于是,我发起狠,偷偷用钥匙抠鼻孔,把鼻孔里的毛细血管弄破了。
不一会儿,鼻子就开始流血。
老陈两口子看见了,全都皱起了眉。然而,他们第一句话就让人心凉半截。
别在这儿弄,多恶心啊!这是老陈女朋友的第一句话。
正常人都得问一句你怎么了,可她没有,她第一句话是觉得恶心。
女友开团,老陈立马跟团,对,上厕所弄去!
好!我站起身,离开包间。
我用准备好的纸巾堵住鼻孔,接着来到前台,告诉她最后走的客人付钱。说完,头也不回去找大部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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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商量好,吃完饭直接洗澡,电话也不接,到第二天再说。
我们几个洗好澡,就在大厅里坐着闲聊,没人看电话,以为这样就能让老陈吃瘪。
刚聊一会儿,浴池的工作人员过来找我们,说警察要找我们问话!
我们都懵了。
赶紧穿上衣服,跟着工作人员来到大堂,就看见老陈领着警察过来了。
你们怎么逃单了?老陈率先发难,对我们吼道,我吃完了,闹天宫的人过来让我结账,我一看花了不少,兜里没钱,他们就报了警。
他这一嗓子,所有人都围了过来看热闹。
不是,因为这事儿你报警了?我有些不敢相信。
对啊,又不是我自个儿吃的,凭什么让我结账。老陈抱着膀子,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看着我们。
不是,平常大家请客,你不请自来,也不让你付过。我话还没说完,老陈立马打断。
他说:那是你们愿意花钱请客。
而且,我们这次就是套单局,就是最后走的付钱。
那你们得告诉我啊!不告诉我这不是坑人吗?告诉我,我可能早就走了。
也没人邀请你啊!
在饭店,不是你让我们进来的吗?
谁让你进来的?我说,饭店门口咱们咋说的,遇见你,我说这么巧,你问我是不是去闹天宫吃饭。
你让我进来的!
没人回你!我说,是你自己跟进来的。
就是你让我进来的。
闹天宫门口有录像!
就算我自己跟来的,饭你们也都吃了,是不是也得花钱。
是这样吗?我问了问警察。
对,只要人家不想买单,就都得花钱。
一共两千五,咱们五个人,一人转我五百。
你女朋友不算啊!
她就吃了一份炒饭,一瓶汽水,你们也看见了。
吃啥就付啥钱吗?
对啊!
那好办了,我冷笑,你点的东西,我们几个人都一口没吃,我就吃红烧肉了,他们几个也一样,吃拌三丝的,吃锅塌里脊的,我们几个加一块不到两百块钱,至于海参鲍鱼佛跳墙,都是你点的!
那不行,一起吃饭就得一起付钱。
你不是说你女朋友只吃炒饭,不算一份吗?
那也行,我女朋友我俩算两份,算一千,你们仨还得给我转一千五!
那不行,鲍鱼海参龙虾茅台,我们都没动,你都报警了,咱们就得公事公办!
且,你说你没吃,你就没吃?
有录像啊!
我从衣服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摄像头。
咱们现在就可以看。
你侵犯我肖像权。
第一,对人像进行商业性质才有肖像权,我也不知道法律是不是这样规定,但我其实早就做了规划,第二,录像只拍了我们几个,我们全程没往你那边夹过一口菜!
之后,我就将录像给了警察,警察全程皱着眉看完录像,最后证实,录像只有我们,而我们确实全程没往老成那边伸过筷子。
老陈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我说:如果AA,我们只是拼桌,我们吃什么就花什么,反而我们点的这些东西,你下筷子,到时候就算给你两百,你还得给我五十,因为你吃了,不管你吃多少!你不怕丢人,我也不怕,大不了对簿公堂!
对,陪你打官司!朋友站在身后,支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