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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新闻发布会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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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女士、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高艳芬女士、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测站站长王博先生,向大家介绍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美丽河湖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杨帆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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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盯美丽陕西建设这一目标,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美丽陕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女士、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高艳芬女士、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测站站长王博先生,向大家介绍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美丽河湖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先请高处长作介绍。

高雪玲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美丽陕西建设,聚焦“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过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体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一、全省空气质量总体向好

全省10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3.55,同比改善8.5%,各市同比均改善。全省10个设区市平均优良天数为302.4天,平均优良率为82.8%,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咸阳市、西安市、铜川市、渭南市、宝鸡市、汉中市等6个城市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全省10个设区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7.4天,其中,由沙尘天气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4.3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8%。

关中5个设区市综合指数平均为3.93,同比改善10.5%;平均优良天数为276.2天,5个设区市同比共增加优良天数110天,同比平均增加22天;PM2.5平均浓度为3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微克/立方米。

二、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优

全省101条河流上开展监测的227个国控、省控断面中,剔除自然因素影响,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224个,占98.7%;Ⅳ~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1.3%;无劣Ⅴ类断面。水质持续保持优。

重点流域及河流中,黄河中游陕西段水质优,除渭河、延河、无定河及其支流外的14条河流上共33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97%,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续保持优;其中,黄河干流共6个国控断面2022年至2025年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持续保持优。渭河干流20个国控、省控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同比持续保持优。渭河33条支流53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96.2%,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同期的良好相比,水质有所提升。无定河14个国控、省控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同比持续保持优。延河8个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同比持续保持优。

长江流域陕西境内共101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稳定保持优,其中丹江出境国控断面首次达到Ⅰ类,是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以“十四五”以来监测结果分析,汉江出境国控断面2025年定类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1.9mg/L,较2021年改善20.8%;丹江出境国控断面2025年定类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1.7mg/L,较2021年改善15%。

三、国家考核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全省开展监测的27个国家考核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27个水源地总取水量10.45亿吨,水量达标率为100%。

四、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达标

2025年,我省10个设区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全部实现自动监测。108个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各类功能区(共5类,分别是0类、1类、2类、3类、4类,4类又分为4a、4b两种类型)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5.5%,夜间达标率为89%。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最高的均为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昼间达标率为99.4%,夜间达标率97.1%。

五、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全省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2个县区达到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标要求。“无废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稳步推进。

六、全省生态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0.07,属于“一类”(共五类,一类为最好水平),与2024年相比上升0.06,生态质量“基本稳定”。

全省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生态质量指数分布范围为46.93~84.11,9个设区市生态质量达到“二类”及以上,占比81.81%。

各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介于38.27~92.98之间,生态质量为“二类”及以上的县域有76个,占全省县域总数的71.03%。

七、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全省473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同比均处于正常涨落范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以上是我省2025年的环境质量状况。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支撑,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把规矩立起来——让依法监测成为“铁规矩”。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为抓手,分层培训、全员覆盖,让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排污单位都清楚红线在哪、责任在哪。全面开展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和信用评价,用数字化手段规范服务机构行为,依法监督各类监测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把网络织密起来——让天空地一体“更智能”。持续加强省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织密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探索推进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数智化转型,推进污染源监测监管改革,实现“一个口子管监测”,让数据采集、审核、应用全链条贯通,用“一张网”看清三秦大地的山山水水。

三是把能力提起来——让基层站“测得准、用得上”。加大监测人员培训力度。深化市级特色实验室和现代化县级监测站建设。拓展新污染物、生态质量等新监测领域,持续提升汉江、丹江、嘉陵江水环境预警监测能力。

四是把底线守起来——让数据造假“无处遁形”。深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实现监测活动全流程可追溯。全面强化国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预防人为干扰的能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用最严格的手段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