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公开征集“村霸” “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

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村霸” “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

(四)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的黑恶势力;

(五)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黑恶势力;

(六)在工程建设中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敲诈勒索,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街霸”“市霸”“行霸”等痞霸势力;

(八)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九)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一)纵容、包庇痞霸势力犯罪活动,为痞霸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等基本情况,以及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或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反映与涉黑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案件线索、个人诉求等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10或0792-8366505

(二)来信地址:九江经开区泰山路2号(九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扫黑办),邮编:332001

九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扫黑办

2026年3月16日

来源:九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