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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曙杰涉嫌受贿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曙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5年,蒋曙杰先后利用担任原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原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协调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纪委监委此前通报指出,蒋曙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期间违规饮酒;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低价购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他人为其低价装修房屋;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对亲属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原标题:《上海城投原董事长蒋曙杰被公诉,曾利用职务影响低价购房》

栏目主编:张骏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