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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丰镇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

01

申报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资料、实物和文化空间等。

02

申报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2.具有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体或者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传播的特点;

4.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03

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项目由乡镇(街道)或个人提出旗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请至市文化馆,文化馆将推荐名单报送至主管部门(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向主管部门提供申报材料,进行审批。

2.开展审核: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结果,提出旗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3.拟定公示:主管部门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

4.终审公布:主管部门根据公示结果,审定旗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04

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报告:向市文化馆提出旗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项目申请,初审后由文化馆向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旗县级非遗项目名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历史、价值、存续状况、保护计划、县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等(具体内容以申报书为准)。

3.辅助资料:包括录音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项目实物(道具、服装、工具等),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项目申报书要内容真实,表达准确,脉络清晰,重点突出。

5.数码照片10张(500万像素以上),要反映出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介绍清楚相片的内容、环节和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等。

6.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其他资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书籍、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

7.项目申报书一律以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上报视频资料、录音资料、相关照片、申报书(Word格式)等电子文本。

8.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01

申报条件

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遗项目。

2.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3.在该项非遗传承过程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德艺双馨,爱国敬业。

02

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传承人由乡镇(街道)或个人提出旗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请至市文化馆,市文化馆将推荐名单报送至主管部门(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向主管部门提供申报材料,进行审批。

2.开展审核: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结果,提出旗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3.拟定公示:主管部门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

4.终审公布:根据公示结果,审定旗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03

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传承谱系,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传艺情况,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及授权书,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意见等。(具体内容以推荐表为准,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音像资料(5~7分钟,DVD格式)。

3.其他材料: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4.申请材料一律以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本及音像资料。

04

工作要求

1.市文化馆要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审、公示、推荐,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符合条件的推荐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2.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推荐过程中,对于非遗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应详细告知申报人。

3.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推荐单位,严把意识形态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无针对性的,不进入传承人评审程序;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4.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报送,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丰镇市文化馆

联 系 人:刘海骏 18647465652

夏海军 15048493372

来源:丰镇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