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治民政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把惠民事办好、把暖心事办实,根据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最低生活保障“应保未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养未养”、临时救助“应救未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应享未享”问题;
(二)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等问题;
(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或村(社区)两委成员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四)骗取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救助金等问题;
(五)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不及时,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
(七)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二、征集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接到相关举报后,我们将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受理核实。
(一)电话举报:0932-6610118、0932-6600088(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来信举报:陇西县巩昌镇中天西路,收件人:陇西县民政局,邮编:748100。
(三)邮箱举报:lxxmzj001@126.com。
(四)举报人可直接到陇西县民政局进行举报。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说明
1.来电来信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规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陇西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6日
来源:陇西县民政局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征稿邮箱:501692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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