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券研社)
经公开市场统计,2026年2月,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证券从业人员共收到各类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以下简称“监管处罚”)函件12张,下面从监管主体、处罚对象、业务领域、处罚措施等角度进行分析:
一是从出具监管处罚的主体来看,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合计11张,上交所出具自律监管措施1张。
二是从处罚对象来看,行业内共有6家证券公司及11名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经纪人等)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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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从业务领域(一张函件可能涵盖多个业务领域)来看,2月的监管函件主要分布在经纪业务(6张)、债券业务(3张)、信息披露(2张)、投行业务(1张)、违规为股东提供融资便利(1张)、代销业务(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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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从处罚措施及类型来看,共有1张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市场禁入);10张行政监管措施(9张警示函、1张暂停开展代销私募金融产品业务);1张自律监管措施(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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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光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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