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李成)3月17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创新建立“黄红双色预警”机制,有效破解以往规范性文件“到期遗忘、修订滞后、衔接不畅”等难题,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提质增效、规范有序。

2026年1月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创新建立“黄红双色预警”机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精准配备“闹钟提醒”与“定期体检仪”,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从“重制定、轻管理”向“全生命周期闭环管控”的转变,切实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明晰群众办事指引,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依法履职的重要载体,其有效期管理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质效,更与营商环境优化、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密切相关。该《通知》,通过明确预警节点、细化责任分工、规范流程标准,构建起一套“预警—评估—修订—衔接”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履职过程中“不缺位、不越位、不滞后”,始终与法治建设要求同频、与群众需求同步。

该《通知》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到期前6个月启动黄色预警,由文件起草或主要实施单位牵头,在1个月内完成合法合规性、执行实效性、群众满意度等核心维度的“全面体检”,形成详实的评估报告,系统梳理文件实施以来的成效亮点、存在不足及改进方向。到期前3个月启动红色预警,对确需修改或延续的文件,起草或主要实施单位须在到期前1个月完成草案修改、意见征集等相关工作;对未能按时完成修改的,需提前制定完善的政策衔接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决定,严防出现政策空档、管理缺位。

同时,该《通知》明确追责情形,对未按时推进预警、评估、修订等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损害市场主体、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为确保“黄红预警”机制落地生根、见实见效,《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构建起市政府办统筹协调、市司法局统一预警跟踪、评估单位牵头“体检修订”、相关配合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凝聚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目前,我市已对9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预警管理,累计发出黄色预警提示函8份、红色预警提示函5份,精准推动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文件评估、修订和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