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陂区某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因安装监控杆件、铺设管线需占用挖掘道路,在取得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占挖许可证后,随即由区城管局启动后续流程监管。在开工前,黄陂区城管局与其签订了《道路挖掘自行修复质量承诺书》,企业承诺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施工,并对修复质量标准、关键工序管控、后续维护等关键事项作出书面保证。这一举措不仅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也为后续全过程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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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黄陂区城管局立足辖区道路占挖管理实际,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新路径,创新推出道路挖掘“自行修复质量承诺书”制度。截至目前,首批3份承诺书已完成签订,推动辖区道路占挖管理从“全程监管盯防”向“主体自觉保证”转变,迈出了制度化探索的关键一步。

责任“前置”,把承诺写在开工前。不同于以往被动接受监管的模式,新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对“原材质、原结构、原标准”修复原则作出刚性承诺,明确压实度、材料合格率等关键指标,对“谁来修、怎么修、修成什么样”作出了清晰规定,让企业从“要我做”转向“我要做”;过程“亮证”,把规范晒在围挡上。承诺书要求施工期间必须规范设置围挡,做到连续封闭、整洁稳固,彻底改变以往围挡歪斜倾倒、参差不齐的乱象。同时,明确要求在围挡显著位置规范张贴占挖许可证,让“亮证施工”成为工地标配,推动施工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为确保修复质量全程可控,承诺书还明确将关键工序报验作为硬性规定。在路基回填、混凝土浇筑等关键环节完毕后,施工单位须报请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到场查验,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这一机制将监管前置到施工一线,确保修复过程可视、可溯、可查。此外,承诺书明确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若出现沉降、破损等问题,施工单位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免费修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定期巡查、主动排查隐患,确保道路修复“不但要修好,还要管长远”。

在此基础上,黄陂区城管局依托市级路政管理平台,对占挖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围绕围挡设置、开挖、隐蔽工程、恢复验收四个环节开展现场核验,实现从审批到验收的全链条闭环监管。

“承诺不是一签了之,关键在履诺。”黄陂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形成“承诺—履约—评价—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让道路修复不仅“面子”光洁,更“里子”扎实,经得起检验、守得住安全。(记者:奚伟 通讯员:罗曼萧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