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为大,保定医保落实民生实事,市域内住院报销比例再提升

保定市医保局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减轻参保群众住院医疗费用负担,积极谋划并全力推进民生实事落实。在精准分析医保基金收支余情况,确保制度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自2026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90%提高至95%,三级医院由55%提高至60%。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91%提高至96%;二级医院由88%提高至93%;三级医院在职职工由83%提高至88%,退休职工由88%提高至93%。

截至目前,该项医保政策共惠及城乡居民255.18万人次,基金支付4.05亿元;惠及城镇职工172.9万人次,基金支付2.88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监测基金运行情况,不断优化医保服务,持续提升保障水平,以更实举措守护群众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