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他爷爷画的,他却跑去演混混?”——这句弹幕,当年把耿乐钉在耻辱柱上。可谁能想到,三十年后,大家争着喊他“国民岳父”,就因为他家那娃随手画的火柴人,都能卖钱。
叛逆的起点,其实特简单:美院附中的画室,每天焦墨味呛得脑仁疼。十五岁的耿乐把毛笔一扔,抱着吉他钻进三里屯最破的酒吧。老爷子张仃气得拍桌子:“画画是造国脸,你跑去唱破嗓子?”小伙子回一句:“我想给自己画张脸。”就这么一句话,爷孙俩冷战到老爷子去世,遗物里还留着那把断了弦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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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惨是2012年,戏约归零,卡里只剩九万块。北京房价刚起飞,九万连个厕所都买不到。他拎着画箱去宋庄,给游客画头像,五十一张,画一天够交房租。夜里回出租屋,隔壁搞摇滚的哥们敲墙:“老耿,你爷爷那么牛,你混成这德行?”他闷头画,一张一张,画到手指长茧,画到没人再记得他是“张仃孙子”,只记得“那哥们画得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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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靠的也不是演技,是娃。乐那多第一次出镜,节目组想拍“星二代翻车”,结果娃拿起画笔,三分钟构图完爆编导的大学毕业作品。弹幕瞬间变大型认亲现场:“这娃给我当女婿定了!”“老耿,你这辈子最硬的作品,是你儿子。”耿乐对着镜头傻笑,眼角褶子夹住的不是粉,是终于喘过来的那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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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接戏只问一句:能回家吃晚饭吗?能就接,不能就算。片场收工,骑自行车去小学门口,娃一出校门就把画本塞他怀里:“爸,今天画了你,像吗?”他瞄一眼,鼻子歪了,却点头:“像,比《阳光灿烂的日子》还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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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替他算过,从“国徽之孙”到“国民岳父”,他花了三十年,绕了一个大圈,终点是小学门口那碗热馄饨。老爷子没来得及看见,但网友替他补了一句:“逃掉的那支毛笔,终于在家里那支蜡笔里,自己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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