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殡葬领域经营者: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祭扫新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清明期间殡葬服务经营行为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销售殡葬用品应当用价目表、公示牌、电子屏等方式,在显著位置清晰标示商品名称、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提供殡葬服务的经营主体,特别是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等新型服务方式的,应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服务内容等,严格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提供服务。
二、严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
鲜花、祭品等属于自主定价商品,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合理制定价格。不得借清明节期间供需变化之机大幅哄抬价格,不得与其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三、严禁强制捆绑消费
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变相强制销售丧葬用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得限制丧属自带合规丧葬用品。不得用“风俗习惯”“必须配套”等理由,诱导消费者购买附加商品和服务,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高档丧葬用品,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与指导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与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或超标准收费。
五、倡导文明祭扫,履行社会责任
倡导经营者主动推广鲜花、绿植、公祭共祭等绿色文明祭扫用品与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节俭办丧。要坚持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充分尊重丧属情感需求与选择权,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市场秩序。
请各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本提醒告诫函有关要求,共同维护公平有序、文明惠民的丧葬服务市场环境。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来源:贵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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