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昊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3月8日,王毅外长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将以担任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道主为契机,致力于把建设亚太共同体目标转为行动,推动其从蓝图走向现实。此前,中方已确定今年APEC会议主题为“建设亚太共同体,促进共同繁荣”,并宣布深圳峰会将聚焦开放、创新、合作三大优先领域。这一系列部署,标志着亚太共同体建设有望进入一个务实推进的新阶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亚太共同体目标

亚太区域合作的探索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70年代,早期主要在学界展开讨论。经过长期酝酿,1989年11月,12个经济体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共同发起成立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标志着亚太区域合作从学术探讨走向制度化实践。1991年中国与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加入其中。1993年APEC启动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机制并确立组织架构,1994年印尼茂物会议上提出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茂物目标”,将区域经济一体化、互联互通与创新增长确立为核心推进方向。2014年北京会议首次勾勒出亚太自贸区愿景,2020年《2040年布特拉加亚愿景》正式通过,各方同意以自主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致力于推动区域的持续繁荣和共同发展。

“亚太共同体”作为一个明确的政策目标,相对较晚进入APEC的主流议程。2008年,时任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提出建立“亚太共同体”的倡议,主张建立一个涵盖安全、经济、政治各领域的综合性地区架构。此后,这一概念在亚太多边场合被反复讨论,并逐步融入APEC、东亚峰会等机制的议程之中。随着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习近平主席在APEC会议等重要场合多次提出亚太命运共同体理念。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提出“要牢固树立亚太命运共同体意识”,2020年APEC峰会上,习近平主席系统阐述“共同构建开放包容、创新增长、互联互通、合作共赢的亚太命运共同体”。2023年在美国旧金山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全面落实布特拉加亚愿景,建设开放、活力、强韧、和平的亚太共同体”。可以说,亚太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亚太地区的具体实践,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与关键板块,二者在开放包容、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等核心内涵上一脉相承、高度契合。

构建亚太共同体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APEC成员经济体涵盖约38亿人口,GDP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约62%,贸易总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约48%,是全球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自1989年成立以来,亚太地区贸易加权关税税率从平均约17%下降至目前的约5%,区域内贸易占成员贸易总额的比重持续维持在68%以上,APEC在推动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成员经济体发展水平、制度环境与现实诉求的多元性,遵循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灵活务实、循序渐进的“APEC方式”,实行非约束性合作安排,兼顾发达与发展中成员的发展阶段差异,以灵活务实、开放包容的方式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了区别于其他区域合作机制的独特治理模式。

当前,亚太地区正面临冷战结束以来最为复杂的安全与发展环境。从地缘政治层面看,大国关系错综复杂,竞争面显著加剧,地缘热点问题牵动地区稳定。从经济层面看,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供应链重构压力持续上升。从安全层面看,地区军备竞赛升级,传统安全和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粮食安全、传染病防控等非传统安全挑战相互交织、日益突出。

在此背景下,中方作为APEC东道主重提亚太共同体目标,不仅是一种外交姿态,更是一种务实的战略引领。其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绝大多数亚太国家希望维护开放、包容、共赢的区域秩序,并愿意通过制度化合作而非零和博弈来管控分歧、共享发展利益。

从更大视角看,推进亚太共同体建设具有超越当下的深远意义。其一,亚太共同体可以提供比双边关系更为稳定的安全关系框架。历史经验表明,制度化的多边合作能有效降低误判风险,在危机发生时提供沟通渠道,并通过规则塑造各方行为预期。欧洲从两次世界大战的废墟中建立起共同体,其核心逻辑正在于通过经济利益深度捆绑来消解安全困境。

其二,亚太共同体建设有助于推动高标准区域经济一体化,为亚太长期增长注入新动力。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到2030年,亚太地区将贡献全球经济增量的约60%。如能在投资便利化、数字经济规则、绿色转型标准等新兴领域形成高质量的区域规则体系,亚太经济体的整体竞争力将大幅提升。

其三,亚太共同体建设将为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提供重要的区域实践。当前,全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以主要经济体为核心的区域治理架构正日益成为弥补全球治理不足的关键补充。亚太共同体若能探索出一套有别于欧洲一体化的新路径,将为全球秩序重构提供重要参照。

欧洲、东盟经验与亚太路径

从全球范围看,欧盟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成功的区域共同体实践之一。二战后,从欧洲煤钢共同体,到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单一市场,再到欧元区,渐进式的制度升级为亚太共同体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照标准。欧盟经验对亚太最核心的启示在于坚持渐进主义,即不追求一步到位,而应在共识最集中、阻力最小的领域寻求逐步突破,通过经济利益的深度绑定自然催生政治整合的动力。诚然,欧盟的经验很难简单套用于亚太。欧洲一体化进程建立在二战后极为特殊的安全合作基础上,欧盟27国在宗教文化、政治制度、发展水平上的相似性远高于亚太地区,这就使欧盟式的高度一体化在亚太地区既不现实,也未必符合所有成员利益。而英国“脱欧”更是提醒世人,即使是精心设计的共同体,也难以完全化解民族国家主权与超国家让渡之间的内在矛盾。

相比欧盟,东盟提供了一个更具参考价值的样本。东盟虽然由11个政治制度、宗教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的国家组成,却在过去半个世纪中维持了合作势头。“东盟方式”的核心特征是:协商一致、不干涉内政、以共识代替对抗、以对话化解分歧。东盟在经济一体化方面同样取得了相当成就。东盟自由贸易区于1992年正式启动,核心关税目标于2015年全面完成。东盟经济共同体2015年12月31日正式宣告建成,确立起区域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框架。以东盟为核心的“10+X”机制(含10+3、东亚峰会、RCEP)将主要大国纳入地区多边合作,通过“东盟中心性”原则保障机制中立性与包容性。2022年正式生效的RCEP涵盖东盟10国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覆盖全球约30%的GDP和29%的贸易,是迄今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东盟模式的启示在于,多样性与一体化并不必然相互排斥,关键在于找到超越政治分歧的经济利益公约数,并在合作中逐步累积互信。

综合欧盟和东盟经验,结合亚太地区的实际,推进亚太共同体建设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第一,以RCEP为基础,加快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谈判。RCEP已为亚太贸易自由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础,应在此基础上吸纳其他APEC成员,设定高标准规则,力争在2030年前完成框架谈判。第二,制定亚太数字经济规则框架。以2020年APEC“互联网和数字经济路线图”为基础,推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数字身份互认、数字海关标准、人工智能治理准则的协商,在不强求制度统一的前提下,推动规则的渐进对接。第三,建立亚太气候变化与绿色转型合作机制。可在APEC框架下设立“亚太低碳技术合作基金”,支持欠发达经济体的能源转型,在碳市场互认、可再生能源标准、绿色金融分类体系等领域推动规则兼容,为亚太经济体集体实现净零排放目标提供制度保障。第四,强化亚太供应链韧性与安全合作。推动建立亚太供应链预警与信息共享平台,就关键原材料、粮食、医疗物资等战略性产品建立区域储备与协调机制,同时制定投资安全审查的最低限度共同标准,避免泛安全化的保护主义冲击经济一体化成果。第五,以人文交流夯实共同体的社会基础。积极扩大青少年等群体的民间交流,建立多语种的区域公共媒体平台,推动亚太城市友好合作网络,将文化多样性转化为共同体建设的资产。中国多个城市今年将举办300余场APEC会议和活动,正是这一方向的有益尝试。

总之,由于成员差异大,机制约束力弱,个别国家将合作政治化、阵营化并试图遏制中国等原因,亚太共同体的建设,注定将是一个长期且充满挑战的进程。然而,王毅外长的表态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一个清晰而坚定的信号:中国愿以实际行动推进这一历史进程,并真诚期待得到所有亚太经济体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深圳,这座以改革开放精神闻名的城市,本身就是从一个边陲小镇到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从蓝图到现实”的生动案例。希望APEC各成员能够在深圳受到新启迪,对建设亚太共同体秉持更加开放包容态度,积极接纳互利共赢理念,共同推动亚太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正如王毅外长所说,“希望能在深圳找到答案,凝聚大家的共识,明确优先的领域,拿出可行的举措,使建设亚太共同体成为地区人民的广泛共识和生动实践”。这既是2026年深圳APEC的使命,也是亚太地区这一代人理应担当的历史责任。

(审核:李小华 张若梦 戚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