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长安网)
转自:中国长安网
“陈法官,拆迁办来电话了,说我的安置房可以选了……这钱,我现在还,行吗?”电话那头,被执行人林某的声音带着几分试探,几分无奈。
电话这头,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铭嘴角微微上扬——他知道,执行财物管理中心追踪了整整四年的那条财产线索,终于“浮出水面”了。
“看得见却动不了”的拆迁权益
时间回到2022年。彼时,林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法院判决偿还申请人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2万元。判决生效后,林某迟迟未履行,王某向仓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铭第一时间查询了林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林某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典型的“三无”被执行人。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申请人王某的一句话却带来了转机:“法官,我知道他没房没车,但他老家要拆迁了!拆迁补偿款肯定跑不了!”申请人王某的一句话,给案件带来了转机。
陈铭迅速行动,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经核实:林某确属某旧改项目拆迁户,但因其选择的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拆迁权益暂不具备变现条件。
“按法律规定,这个权益我们可以冻结,但什么时候能兑现,谁也说不准。”陈铭回忆道,“搁以前,这种财产线索,很可能就慢慢石沉大海了。过个三五年,经办人换了,卷宗归档了,这事儿也就没人记得了。”但这一次,这条线索的命运,迎来了转折。
“财产保险库”激活“沉睡”资产
2025年,仓山法院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执行财物管理中心,创新推出“以管财物来管案”的执行管理模式。中心成立后,执行局对历年积压的“沉睡”财产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
“我们把这类暂时无法处置的财产,全部归集到中心台账,定期复核、持续追踪。”执行局负责人说,“就像给财产上了‘GPS’,不管多久,都能找到它的落脚点。”那些因不具备处置条件而被搁置的查封、冻结信息,全部被重新激活、逐一登记造册,正式纳入中心的统一管理。林某的这笔拆迁权益,也在其中。
在执行财物管理中心,管理员周思涵打开电脑上的“执行款物管理总表”,翻到林某的那一页。“归集无法处置财产信息”一栏里,清晰记录着:被执行人林某,拆迁权益(期房),冻结时间2022年3月,预计可处置时间:安置房具备选房条件后。
台账下方,每隔几个月就有一条更新记录。“每一条无法处置的线索,我们都要定期复核处置可行性。”周思涵指着屏幕说,“到期日快到了,系统会亮灯提醒。哪怕中间经办人换了,接力棒也不会断。”
正是这份日复一日的紧盯不放,让林某那笔“看得见摸不着”的拆迁权益,一步步变成了“可兑现”的真金白银。
从心存侥幸到主动打款
2026年2月底,林某接到拆迁办的通知:安置房已具备选房条件,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他心里打起了小算盘:这么多年过去了,法院那边怕是早就忘了这茬儿了吧?要不……先选了房,拿到钥匙再说?
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接到了陈铭的电话:“老林,听说你的安置房可以选了?这笔拆迁款,咱们是不是该聊聊了?”
电话那头,林某愣住了:“你们……你们怎么还记得这事儿?”“不是我记得,是我们院里有个‘大管家’。”陈铭笑着说,“这个‘大管家’专门盯着这些暂时处置不了的财产,比你自己记得还清楚。”
听完解释,林某彻底打消了侥幸心理。三天后,林某主动来到法院,一次性将42万元案款及利息全额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他心里清楚,如果此时拒不履行义务,那套刚到手的新房就会被依法拍卖。
“大管家”如何盘活全局?
林某案件的圆满执结,只是仓山法院执行财物管理中心的一个日常工作。
自2025年中心成立以来,这个“大管家”将过去分散、零碎、易流失的财产线索和财物信息全部归集,把财产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执行全流程,让每一份财产都有了“跟踪器”,每一次流转都有轨迹,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临期提醒、委托跟进、定期复核、岗位交接——所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
正如仓山法院执行局局长陈伏发所说:“执行工作,最难的不是‘办’,而是‘管’。管住了财物,就管住了案件的命脉。”自挂牌以来,中心紧扣财物管理职能定位,突出对因人员调整需管理、临近期限、历史暂无法处置等特殊类型财产线索的精细化管理,织密财产管理网络,将精细化管理贯穿执行全流程。
“以前,当事人总说‘赢了官司,输了权益’,现在,我们通过中心的精细化管理,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走进群众的心坎里。”仓山法院院长李瑞钦说,“执行财物管理中心,不仅是规范执行的‘工具箱’,更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压舱石’。”
夕阳下,执行财物管理中心的台账系统又亮起了红色提醒——又一份“沉睡”的财产,即将“活”起来。周思涵看着屏幕上的条目,嘴角露出了微笑。在她看来,每一次提醒、每一次发函、每一次追踪,都是在为公平正义“添砖加瓦”。
“我们的工作,就是让每一份合法权益都不被辜负,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周思涵说。而在仓山法院,这样的温度,正通过执行财物管理中心,传递到每一个执行案件、每一个当事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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