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通知,从中医药理论引领、生产质量管理、监管机制创新三个维度,对《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的贯彻落实进行系统部署,提出了19条具体落实意见举措,着力规范中药生产活动,构建具有中药特色监管体系,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中医药理论引领,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通知强调,中药生产和监管工作应遵循中医药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作用。通过健全中药特色培训体系,加强中医药理论、中药传统鉴别知识、中药炮制技能培训,配强中药专业岗位人员,全面提升监管队伍和企业从业人员的中医药专业素养。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管控,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通知指出,中成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要紧盯原辅包质量把控、处方工艺执行、质量标准执行、灭菌方式管理等生产核心环节,对照新规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整改提升,规范生产处方工艺研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防范质量安全风险。通知要求,监管部门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积极探索创新中药生产监管的新标准、新方法、新工具。
为科学制定新规落实举措,着力解决中药生产难点、痛点问题,省药监局前期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统筹药品生产、许可注册、监督检查、质量检验专家力量研讨论证,确保意见举措既突出中药特点,又贴合监管实际,也契合产业发展需求。文件出台后,省药监局同步组织开展中成药生产质量管理专题培训,助力新规要求落地见效。下一步,将加大检查督导和技术服务力度,以严格监管筑牢中药质量安全防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