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3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郑建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建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建新利用担任衡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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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新 资料图

曾因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被免职

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郑建新出生于1968年12月,贵州黄平人。他早期在贵州省工作,曾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正科级秘书)等职。1998年,郑建新赴财政部工作,曾任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财政部税政司正司长级干部等职。2013年,郑建新赴湖南工作,曾任湖南省财政厅厅长、衡阳市市长、衡阳市委书记等职。

2020年,郑建新担任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2023年5月,因对“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存在失职失责,他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后来, 郑建新改任湖南省央企合作对接暨重大招商引资驻京工作专班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4月,中央第三巡视组进驻湖南省,开展2个半月左右的巡视。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3日。就在2025年6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郑建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 | 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