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李晓波

近日,有洛阳市民向大河报·邻妹妹帮办栏目反映,因拖欠物业费,小区物业公司采取停用门禁卡、中断水电供应等方式催缴,导致回家受阻、正常生活及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采访中记者发现,业主拒缴物业费多因对物业服务不满,而物业公司则称因运营压力大、诉讼催缴成本高,遂采取此类措施,双方各执一词、协商解决一度陷入僵局。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到底有权停用业主的门禁卡断水电吗?针对这一焦点问题,记者邀请律师,从法律层面进行了专业分析。

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停门禁、断水电

年过七旬的张老太,家住洛阳市西工区某小区一楼。据其介绍,楼上住户空调外机的冷凝水管长期暴露在外,早已出现破裂情况,冷凝水顺着墙体流到她家卧室外墙,长期浸泡之下,室内墙体出现严重发霉、脱皮现象,影响居住环境。

为解决此事,张老太多次找到物业公司沟通,希望物业出面协调处理,物业称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排查,但双方在问题处置上产生分歧。张老太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好服务职责,服务不到位,于是停缴物业费。

随后,因欠费物业公司便停用了张老太的门禁卡,导致其无法正常进出小区、回家困难。张老太多次投诉,双方矛盾升级,辖区办事处、社区介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双方纠纷由来已久,之前法院还判决过,对于门禁卡停用事情,目前已经恢复,但希望张老太能够尽快补缴拖欠的物业费。

市民许先生也遭遇类似困扰。此前,他花费200多万元,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成功竞得一套门面房,并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可接手后发现,原业主拖欠一笔数万元物业费。

许先生表示,拖欠的物业费产生于他取得产权之前,理应由原业主承担;而且他了解到,原业主与物业公司曾签署过物业费分期支付协议,原业主也明确认可该笔费用,自己没有义务替原业主缴纳。

但物业公司却出具司法拍卖公告,称公告中载明,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今房产已完成产权变更,该笔拖欠的物业费自然应由许先生承担。

双方就物业费承担主体争执不下,矛盾逐渐升级。该门面房原有的租户是一家经营酒类的商户,当商户前往物业公司预交电费时,被物业公司拒绝充值,导致门面房连续多日停电。“店里存放的酒类价值不菲,停电后安防设备完全失效,为了保障货物安全,每天都得在店里值守,正常经营受到影响。”该商户无奈地说。

随后,租户及许先生均拨打了投诉电话,在当地社区、办事处、综治办多方协调下,物业公司最终同意为电卡充值。不过,关于拖欠物业费究竟该由谁来承担,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解读:物业停门禁、断水电催缴物业费,属违法侵权

针对这一焦点问题,记者邀请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商事部主任盛梦鹤律师,进行专业解读。盛梦鹤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上述两起案例,物业公司以停用门禁卡、拒绝电费充值中断供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明显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曾专门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清晰界定了物业催缴行为的法律边界。”盛律师进一步介绍,其中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人不得通过停用门禁、限制电梯使用等方式催缴物业费。该行为属于以合同债权不当侵害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于法无据、超出合理限度。若物业公司存在上述行为,业主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业主不满物业服务该如何正确维权”这一疑问,盛律师给出明确指引:先缴费,再依法维权。她强调,根据相关规定,即使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也不能以拒缴物业费作为对抗手段。正确的做法是,先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避免自身构成违约,再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公司整改、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相应费用、承担违约责任等合法途径,理性解决纠纷。

提醒:共建和谐社区,需多方共同守住法律底线

最后,盛律师提醒,欠费不是物业侵权的理由,不满也不是业主违约的借口。共建和谐社区,需物业、业主、监管部门三方共同守住法律底线。物业公司应摒弃“以停代催”的惯性思维,通过协商、发催缴通知、提起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靠提升服务质量赢得业主认可;业主要树立法治意识,理性表达合理诉求,须知拒缴物业费看似解气,实则可能承担违约金,甚至影响个人征信;监管部门要主动开展普法宣传、积极介入矛盾调解,按照相关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物业与业主本是共生共荣的共同体,唯有双方都多一些法治思维和换位思考,才能共建宜居、和谐的社区家园。”盛律师说道。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谢景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