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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停车秩序,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一批全新的“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已于3月15日在江城区试用运行,对路面违停行为进行“即拍即录” 。

上午11点多,记者跟随交管支队市区大队民警来到江城区东山路现场直击这套新设备如何高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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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铁骑车辆前后共设置了4个高清摄像头,当铁骑驶过东山路人流密集路段时,路旁几辆违停车辆立即被系统锁定,整个过程仅需短短几秒,摄像头自动捕捉违停车辆、识别车牌号码,并即时完成拍摄记录,视频及图像数据随即通过车载网络上传至公安交管执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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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区大队副大队长 谢绍扬:

这套铁骑设备共设置了4个高清摄像头,可以全方位自动对违停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严管道路发现违停马上上传后台进行处罚;非严管道路发现违停我们后台通过短信通知车主,车主十分钟内驶离的不做处罚,没驶离的后台要马上进行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新增的铁骑设备相当于“移动鹰眼”。此次新增设备主要用于治理市区禁停道路(路段)内违法停车行为,设备会自动识别并拍照记录违法停车车辆的车牌及违法行为,全过程无需民警手动操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即拍即录”,大幅提升了执法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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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市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共有50条,包括漠江路、东风一路、东风二路、东风三路、安宁路、体育路、三环路、二环路、石湾南路、石湾北路等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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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阳江公安交管部门已于3月15日试用运行这套全新的“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

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

3月23日起,对该套设备抓拍的违法停放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 | 阳江新闻

文字 | 黄惠明

摄像 | 梁运龙

编辑 | 刘帝森

审核 | 梁剑华 梁胜

终审 | 黄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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