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给卤菜添点味

没想到违法了......”

湖北孝感汉川市

一位八旬婆婆的糊涂之举

给自己惹来了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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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下午

汉川警方在禁种铲毒专项行动

走访排查中

发现南河乡姜岭村一处菜地里

混种着可疑植物——

植株高约40厘米

茎秆粗壮光滑

叶片呈羽状深裂、边缘锯齿状

叶面覆盖的白粉状蜡质层

在阳光下

与周边青菜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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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仔细辨认后

确认为罂粟

经现场清点,共计103株

随后对其当场铲除销毁

并对种菜老人进行询问

金婆婆(化名)有些不知所措

她告诉民警

自己之前从友人处

获得几颗罂粟果实后

就将种子撒在菜园

打算给家常饭菜

添点“特别滋味”——

嫩叶用来炒菜

等果实成熟了再卤肉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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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行为已触犯法律

金婆婆后悔不已:

“我知道错了

以后再也不种了”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

认错态度良好

警方将依法依规

作进一步处理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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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有人种植毒品原植物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来源:湖北禁毒】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