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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善交通环境,经陕西省公安厅交管总队、汉中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严格审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拟启用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设备1套,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4月21日0时

二、监控位置

汉台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

三、采集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闯红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加塞、压线、违法变道)、逆向行驶、不按导向箭头行驶、及其它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四、违法处理

机动车主收到违法通知短信或公安部交管12123 APP 违法提示信息后,驾驶人可以登录公安部交管12123 APP 进行处理,也可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可提供电子证)、行驶证(可提供电子证)到汉台区天台路交管三大队警务服务大厅1号窗口进行处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汉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