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6年3月13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走进青塘第二中学,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法治第一课”。此次课程从中学生的实际生活出发,围绕“红包归属与财产权保护”“交通安全记心间”“向手机上瘾说‘不’”三个专题展开,结合真实案例和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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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归属与财产权保护
“过年收到的压岁钱,到底归谁所有?能不能自己支配?”课程伊始,法官助理梁玥便以一个贴近生活、同学们作为关心的话题切入。面对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梁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同学们普及了红包的法律归属问题。她向同学讲解道,压岁钱属于赠与财产,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红包的所有权归受赠人。同时强调,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红包的使用权限并非完全自由,小额、日常、符合年龄的消费可以自主决定,但大额及高风险消费需家长同意或追认。此外,家长对红包的保管和监督义务是为了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而非“没收”。通过讲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财产权观念,认识到自己的财产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学会合理规划和使用自己的“小金库”,同时也理解父母代为管理压岁钱的良苦用心,懂得了珍惜与感恩。
交通安全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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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无小事,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随后,梁玥针对中学生上下学的交通方式和特点,结合两个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有关步行、骑行自行车以及父母等长辈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上学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分析案例,提醒同学们在日常出行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走人行道、过斑马线、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等。同时特别强调,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上路,骑非机动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并行、不飙车。此外还提醒同学们注意车辆盲区,避免在大型货车周围逗留,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求助。通过这些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让同学们认识到交通安全与自身息息相关,需从自身做起,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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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手机上瘾说“不”
针对当前部分青少年过度依赖手机等问题,梁玥在第三个专题中以“手机上瘾”为主题,与同学们深入探讨了手机的“利”与“弊”,分析了手机上瘾对自身学习、健康和社交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如会导致学习效率下降、视力受损、现实交流减少等问题。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了三条应对建议:一是“划边界”,通过自我设定使用规则、使用手机青少年模式等方式减少诱惑;二是“换习惯”,用运动、阅读等兴趣爱好代替盲目地刷手机;三是“强自控”,通过忍耐和沟通等方式逐步摆脱手机依赖。鼓励同学们与家长“约法三章”,共同制定合理的手机使用计划,做到适度用手机、自律成长。
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分享自己的经历及看法,并将课堂中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一个个场景问答中,课堂气氛十分活跃。
这场内容丰富、案例生动的“法治第一课”,将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的生活指南,学生们不仅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还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钦北区法院将会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用法治的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文 | 杨楠、梁玥
图 | 庞萍
编辑 | 苏冬梅
审核 | 梁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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