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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春秋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春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实施范围

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学校(高三毕业年级除外)。

02

放假安排

落实错峰放假要求,全市分两批放假。

第一批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所辖学校及市直属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15日—17日(3天),与周末形成连休。

第二批

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仪陇县、营山县、蓬安县所辖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22日—24日(3天),与周末形成连休。

03

工作要求

规范办学行为。春假时间严格计入学校机动周范围,不减少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寒暑假时间不做调整,不得进行调休补课。学校要统筹优化教学安排,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春假应由学生及家庭自由支配安排,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补课,严禁组织开展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做好公益托管。针对双职工家庭、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确无人看护的学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馆等功能场馆(场所),开展文艺、体育、科技、劳动实践等活动,提供兜底托管服务,做到“应托尽托”。校内托管服务应坚持公益属性,学生食堂用餐费等据实收取。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统筹辖区内学校托管服务资源,明确托管服务标准和安全规范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托管服务规范有序。

深化协同育人。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陪伴孩子参与亲子体育、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良好运动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主动会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机构职能,组织各类公益性文体、科创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推动协同育人落地见效。

强化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会同文旅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旅游市场等经营行为。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秩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自愿参加、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自然探索等活动,合理测算费用开支并提前告知家长,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的渠道列支并公示,不得盈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减免。

筑牢安全防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春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预防溺水、心理健康等主题安全教育,提升学生自我防护意识与应急避险能力。要明确假期家长的监护主体责任,提醒家长做好孩子随行看护、行程安全规划,密切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和出行动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学生假期安全。

来源 | 南充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