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可以安心经营了!感谢法官苦心调解!”3月12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将保障经营贯穿解纷全程,庭后化解一起双方均为个体工商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告某商行向原告某食品店采购食材后拖欠7.4万元货款未支付,经催收无果后,原告食品店起诉被告商行并申请财产保全。经庭前调查,被告商行账户内现有余额6万余元,但该款项为其目前仅有的运营资金,且其即将支付商铺租金和雇员工资。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和诉求后,承办法官将保障双方经营贯穿调解,贴合现实制定调解策略并明确调解重点,力争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纷方案。

调处中,承办法官对被告商行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进一步细查,得知其已取得多笔食品订单,可逐步还清所欠货款。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结合办案经验,在引导双方坦诚沟通、互信互谅的基础上,根据被告商行的收入预期提出分期履行建议,并向双方经营者客观阐释利害关系。多轮正向商讨后,基于后续经营及完成订单仍需使用食材,被告商行主动提出希望双方继续维持供货关系。

经悉心调处和开庭审理,双方于12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商行向原告食品店先行兑付2万元,余款分期付清,双方以实时付款的方式继续保持供货关系,本案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