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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付正江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德政任〔202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付正江 兼任州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李 龙 任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洪 免去州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爱军 免去州文物局局长职务;

杨忠青 免去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来源:“德宏政务”公众号

编辑:毕群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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