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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云链: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平台。微信:qingyl2018,申请入群请附名片

3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这个行业期待已久的新政终于靴子落地。

在适用范围方面,与此前的预期一致,此次新政面向的是“大氢能”,从单一汽车场景扩展至几乎所有氢能场景。

在申报方面,新政更希望“能做,想做,做过”的城市进行申报。

在目标方面,新政仅设置了用氢价格目标和氢车推广目标,对于氢能应用规模化并没有特别高的预期,更多还是希望最终通过降低用氢成本而非推高氢能项目规模,实现无补贴下的用氢经济性,最终实现氢能的商业化,具体路径推测是先灰氢替代后其他应用。

文章名为解读,但小编主要还是想跟聊聊对于新政的一些想法,如有不足或不正之处,还请指正。

一、总体感受

对于氢能新政的总体感受有4点:目标明确、政策务实、力度有限、关爱FC。

1、目标明确

新政的目标很明确:紧密围绕各类用氢场景,通过降低用氢成本而非补贴购置成本实现氢能商业化。

  • 通过对用氢的补贴,几乎涵盖了所有氢能应用场景,甚至包括了电子和制药这种“非典型”的应用。

  • 不仅在总体目标中要求“ 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 ”和“ 切实降低用氢成本,并有效传导至终端产品消纳环节 ”,所有的应用场景中的试点目标也都反复明确提出了氢气价格目标。

这与行业的预期基本一致.

2、政策很务实

  • 不纠结“零碳”。政策紧紧围绕的“用氢”,却没有像欧美一样纠结一定要“纯正的绿氢”。

  • 没氢车外没有规模目标。除了氢车外,其他场景完全没有提及推广规模目标。这符合通过 降低用氢成本价格而非推高规模实现氢能商业化的政策精神。

  • 明确要求跟进政策。申报的城市群必须出相关配套政策体系,包括 出台氢汽车通行便利(含通行优惠)、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制氢项目优先消纳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氢能项目参与碳交易等支持政策。这每一条搁以往都算是有相当分量的利好。

  • 重视消纳。所有工业领域领域应用场景在申报条件中都要求有消纳或销售合作,等于没有消纳渠道的项目甚至无法申报。这与各地绿电直连项目申报中要求有相似性。

3、补贴力度有限

同样是“补贴政策2.0”,对比“十城千辆”后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这4年80亿看似不少,实则补贴力度实在说不上很强,甚至不如上一轮示范城市群的力度。

这个下边再展开。

4、还是要扶一把燃料电池

制氢设备、氢储运设备、氨醇设备等都没有购置补贴,唯独对燃料电池(氢车场景与创新应用场景)有购置补贴,不可谓不“厚爱”了。

二、关于细分环节的几个想法

(一)关于整体目标与商业化

实现商业化是近年来氢能讨论最热烈的话题。

小编认为,整体而言,新政并没有提出在4年后实现商业化的目标,整个文件,“商业化”这个词仅仅出现了两次,且前提都是“探索”。

从政策目标设定看新政对氢能商业化的期待。新政提出了用氢价格和氢车保有量两个总体指标。

从推广规模看,则只有氢车有具体量化的规模目标,但4年不到7万辆的力争推广目标,规模十分有限,距离市场化、商业化的规模有较远距离。

氢气价格看,国内外的同行对于氢能商业化的标准都有较为明确的认知,氢云链也曾在过往文章中讨论:绿氢15元/kg(2美元)可开始替代灰氢,7元/kg(1美元/kg)具备对比化石能源的经济性。而新政对于4年后氢气价格的要求是: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显然,新政策的目标是4年后绿氢在部分地区实现对灰氢的经济性,先推动灰氢替代,对比化石能源的经济性并不是4年后的目标。

(二)补贴力度、补贴规则与补贴体系

1.补贴力度一般

虽然在上边的总体感受里提及了,但这里还是再聊聊。

对比上一轮,补贴总金额略微缩水。回顾上一轮示范城市群政策设计,每个示范城市群在四年示范期内的奖励上限为17亿元(若超额完成最高可上浮10%,即18.7亿元),理论补贴总金额上限为85亿-93.5亿元本轮试点在总金额显然缩水。

对比上一轮,单一场景补贴大幅缩水。上一轮的约90亿金额全部用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而本轮政策是“1+N+X”,仅文件中提及的工业场景N就达到4个,创新场景X达到11个。新政显然注意到了场景繁多的情况,限制了单个企业和项目补贴上限,对项目数量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必然影响单一场景或项目的补贴力度。

当然,从另一方面看,这也是一种“扶优扶强”的思路。

2.补贴发放规则改变:先发钱再干活

本轮示范的一个重大改变,就是“先发钱,再结算,及时付: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试点城市群批复后,中央财政预拨一定比例的奖励资金;同时, 地方收到中央财政资金奖励后,应按规定及时拨付。

这是先给钱后干活,而且中央发了地方不能扣,这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压力,也有利于缓解长期存在的“何时能够拿到补贴”的顾虑。

3、各环节的补贴体系

如上所述,新政的补贴按场景分为氢车、工业和创新三块,按类别分为用氢补贴和燃料电池的购置补贴。

(1)氢车场景

单个城市群单个企业不能超过4000分奖励,一分8万,即单个城市群单个企业最高不能超过3.2亿元。

细分到单车,跟上一轮一样,还是有详细的分类计算公式。当280kw的重卡为例,补贴最高的第一年可以奖补35.2万元。

(2)工业场景

绿色氨醇场景单个企业在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累计奖励上限为3000分(合2.4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则不超过4500分(合3.6亿元),其中补贴最高的第一年,1kg绿氢补贴3.2元。

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和掺氢燃烧的标准类似氨醇场景。

(3)创新场景

单个企业在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最多给予1000分奖励,在全部城市群内最多给予1500分奖励。

创新场景叠加了燃料电池购置补贴和用氢补贴。

4、补贴监督

文件提出“对进展不及预期的城市群,三部门将视情况采取要求调整工作方案、扣减或暂停奖励资金、暂停参与城市或取消城市群试点资格等措施”,监督检查很常见,但文件没有说明监督检查的时间节点。

上一轮示范城市群则明确提出“中期检查”,但实际并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如广东城市群四年中长期处于“摸鱼”的状态,中间也没有什么公开的措施,最后一年才发力冲刺(虽然最终也没有完成任务)。

(二)项目申报的特点:申报门槛低、目标易达成、不准挂羊头卖狗肉

(一)申报条件不高,试点目标宽泛,技术要求偏低

1、申报条件

从申报条件的要求看,城市群和各场景的申报门槛说不上太高,更多是一个“有无”的问题,基本上只要认真开展过相关的氢能示范,基本都能达到申报.

(1)城市群总体要求

城市群总体要求是 “地域联通、产业协同、生态闭环”,另有 有场景清晰、龙头带动、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安全合规等六项要求,基本也是老生常谈。

(2)各场景要求

燃料电池汽车:门槛已达成

氢车场景的申报条件集中在车、氢、站三块:城市群原则上应已推广1500辆及以上燃料电池汽车,已建成并投运10座及以上加氢站且单站加氢能力500千克及以上;具备较强的清洁低碳氢资源保障能力,清洁低碳氢终端售价不高于35元/千克。

1500辆车、10座站的门槛要求针对的是城市群;主要的“难点”在于35元/kg的氢气终端售价,但这个售价也没有明确是补贴前还是补贴后。

工业场景和创新场景:强调“有无”和“消纳”

绿氨:有1个及以上建成或在建绿氨项目、产能不低于10万吨/年,具备稳定的原材料供给和产品销售渠道

绿色甲醇:有1个及以上建成或在建绿色甲醇项目、产能不低于5万吨/年,具备稳定的原材料供给和产品销售渠道

氢基化工:有1个及以上已建成投产的项目,具备稳定的原材料供给和产品销售渠道

氢冶金:具有1个及以上已建成或在建的项目,产能不低于30万吨/年,具备稳定的原材料供给和产品销售渠道

掺氢燃烧:已建成或在建1个及以上掺氢燃烧项目和1条及以上输氢管道,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制氢资源

创新场景: 具有1个及以上已建成或在建的相关项目,具有较强的清洁低碳氢资源保障能力

这些申报条件,基本上只要干过就已经达成,就是所谓的“有手就行”。

2、试点目标:实际围绕降低氢气价格

只有氢车场景提出了比较具体的目标,包括:但城市群最低4年推广8000辆、新建加氢站30座、至少一条氢高速/氢走廊、氢气价格目标等。

工业场景和创新场景的试点任务很宽泛,量化指标只有用氢价格和实际产量占设计产能比重(氨醇不低于60%,氢冶金不低于70%)两项;非量化指标就是构建“制氢-产品生产-消纳”的上下游产业链。

这些试点目标很宽泛,实际还是围绕着“用氢价格”,只有氢车考虑了规模化。

3、技术要求

上一轮示范城市群的目的是建设燃料电池产业链,对于各环节都提出了详细的性能指标。

本次政策也对每一个应用场景都设置了一定的技术指标,貌似设计了一定的门槛,但实际上这些指标数量不多也不严格,更多的目的是指明产业发展方向而非倒逼技术升级。

  • 技术指标多数已经实现。技术要求中的指标参数要求都相对较低,除了船舶、矿卡、氨醇等尚未进行批量化、规模化试点的设备外,很多对氢车、电解槽的技术指标要求甚至是几年前就已实现,基本可以认为没有技术门槛。

  • 指明技术方向而非倒逼技术升级。指标的设置,更多是明确“低能耗、规模化、适配绿电”等应用发展方向,如而非利用政策倒逼技术升级,毕竟文件中也认可氢能产业链条基本完成了技术突破。

  • 避免无效竞争。部分指标设置是为了限定场景和规模,避免与其他更适配的技术形成无效竞争或规模过小难以形成示范效应,如燃料电池航空器搭载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5kW,叉车搭载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10kW,城镇燃气掺氢燃烧项目终端用户数量≥5万户

(三)不要挂工业的名干汽车的活

政策提出,以燃料电池汽车为主要场景的城市群,应因地制宜布局工业领域应用场景。以工业领域应用为主要场景的城市群,工业领域应用场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5%。

根据“1+N+X”的精神,汽车是通用场景,各地区都可以申报,工业场景与创新场景则需要因地制宜。氢云链认为,政策的这个提法,主要还是强调:可以做“氢-车-化工”的一体化应用,但不要挂工业场景的羊头卖汽车场景的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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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风氢扬 校对:氢氢我心 审核:氢云小仙女

来源:氢云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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