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遇到了糟心事,这事还是去年年底发生的,因为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答复,自己又不想平白无故的担责,于是找到了大象新闻求助,
事情是这样的
他在2025年12月驾车途中遭遇一辆陌生黑色路虎车连续8次别停,最终引发追尾事故,车辆受损严重。事发后,交警认为路虎车主涉嫌危险驾驶,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随后就改变了态度,
2026年1月14日,朝阳区交警大队向吕先生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调查后认定“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向朝阳区桂林路派出所移交案件,追究路虎车驾驶员孙某的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
然而,案件的移交过程并不顺利。两次前往桂林路派出所、朝阳区分局法制大队沟通,且线上两次移送案件,均被拒绝。
吕先生向派出所报警立案,警方又以无违法事实为由终止调查。
在他是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找到了新闻在网上曝光此事件。不过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案件迎来了新的转机
3月3日他接到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的电话通知,认为‘原不予立案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决定撤销原不予立案决定,重新调查。”“按照正常程序,重新调查的结果预计在一个月内可能出炉。”
吕先生把行车记录仪显示出来的视频发到了网上,大家看到视频的时候,很明显的听到刹车声,和连续几次的别停,一般遇到这种情况,碰到暴怒症的人估计就暴走了。
直到现在,吕先生都搞不懂,自己和对方没有任何的摩擦,不愉快行为,对方这种任性的行为从何而来呢?为啥单单拿他开涮。
此次事故导致吕先生车辆损毁严重,4S店维修清单显示维修费用共计9.8万余元,吕先生还找机构对车辆折旧损失进行评估,两项损失合计近16万元,因为现在保险不给报,自己要承担这些损失,自己咽不下这口气。
律师解析
北京浩天(郑州)律师事务所李巧菊律师,她认为:路虎车主多次恶意别停吕先生车辆的行为,有行车记录仪完整佐证,明显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该行为主观过错显著,客观上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
危险驾驶罪的第一种行为就是本案所涉及到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是指机动车驾驶者在道路上高速、超过法定速度行驶,肆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或者频繁、突然并线,以较近的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危险驾驶罪处罚具有危害公共交通道路安全的潜在危险行为。若行为人在没有人员、车辆的荒野道路上飙车、追逐竞驶,因为不具有任何危险性而不属于本罪的成立范围。
一旦触犯危险驾驶罪,行为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包括拘役和罚金。具体量刑将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值得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不仅会对行为人本人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在司法实践中,因危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许多无辜者因此遭受重创甚至失去生命。
重要提醒
危险驾驶罪为刑事犯罪,留下刑事案底,会影响行为人就业、政审、征信等诸多方面,且醉驾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其实这事不只是当事人无奈,我们也表示无能为力。
有网友发文说,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是先找记者还是先报警,评论区的评论既搞笑又无奈,我们就当个茶余饭后的话题,瞎聊吧!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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