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图为典型案例“詹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庭审现场 供图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罗国良
财产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2025年11月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中类案不同罚、执法难、执法不作为、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守好公正司法这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侵犯财产犯罪的审判和治理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研判和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侵犯财产犯罪的总体情况和面临的形势,切实加强侵犯财产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审判工作。
01
依法惩治侵犯财产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加大对侵犯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在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刑事案件127.31万件,审结127.10万件,有力打击和遏制了侵犯财产犯罪高发、多发态势,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近五年来,侵犯财产犯罪刑事案件发案量呈现出疫情期间骤降,疫情后回升,再逐渐回落的趋势。如果再往前扩展到最近十年,案发量下降趋势更为明显——刑事一审收案数量由2016年的32.21万件下降至2025年的27万件。近十年来,侵犯财产犯罪案件收案量大幅下降,由此带动了人民法院整体刑事一审收案数的下降。随着对侵犯财产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的治理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打击治理侵犯财产犯罪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向日常生活扩张渗透,侵犯财产犯罪的类型和形态呈现出明显区别于传统犯罪的新特点,更加凸显出法律适用的复杂性。
02
严格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案件的总体思路
近年来,虽然我国刑事案件年发案量持续下降,但侵财犯罪仍常见多发,诈骗案件总量不降反升,特别是涉及看病养老、医保社保、投资理财、生活消费等多个民生领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而且相关犯罪手段不断升级,隐蔽性、迷惑性强,严重危害公私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积极助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侵财犯罪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涉养老金诈骗、“医托”诈骗、“保健品”诈骗、“马拉松赛事”诈骗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
对于司法实践中诈骗犯罪法律适用方面的突出问题,人民法院正在进行深入调研,并准备通过适当形式,比如以指导意见、会议纪要或者其他形式作出规定,以统一裁判尺度,准确打击犯罪。人民法院在办理诈骗犯罪案件中,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此罪与彼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03
依法更加精准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高发多发,与之关联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量明显上升并长期居于高位。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和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
针对司法实践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8月25日发布了《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配套典型案例,通过严密刑事法网、完善定罪量刑标准等一系列举措,坚决落实严惩洗钱犯罪的一贯政策,同时强调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为精准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裁判依据。
《解释》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培训授课、编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法答网答疑等方式,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和《解释》,精准打击犯罪,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更加有力有据。二是基本解决了上下游犯罪可能出现量刑倒挂的问题,更好实现了罪刑均衡。《解释》实施后,实践中大量案件因为适用新的双重限定标准,在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的同时,更好实现了上下游量刑均衡,社会反响良好。三是指导司法机关严格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明知要件,修正了近年来实践中部分存在的脱离犯罪构成,将以本人银行卡为他人转账、取现、套现、刷脸验证行为一律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机械司法等错误做法。《解释》精神在司法实践中落实落地,扭转了近年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量连年激增的态势,推动实现2025年全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信罪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双降”,以更加精准打击犯罪的实际行动,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未来,我们要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的正确刑事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理论自觉、审判自觉,切实提高侵财犯罪审判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助推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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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4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86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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