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近年来,广灵县“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数量激增,此类车辆属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四轮车,按照规定,此类车辆自2026年1月1日起,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且驾驶人多无系统培训、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乱停等违法频发,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易引发事故。为遏制事故、消除隐患,推进平安广灵、文明广灵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老年代步车”违法: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车辆不合标、未投保交强险,以及衍生的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载货、乱停等行为。
二、整治措施:对“老年代步车”无证、无牌、不合标、未投保等违法,依法扣留、强制报废、收缴违规牌证并罚款;拼装、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对妨碍民警执法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四、全县各单位要带头劝诫所属人员不驾驶“老年代步车”,倡导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争当文明交通先行者,鼓励群众监督劝阻交通违法,共筑安全畅通环境。
敬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驶条件的“老年代步车”,切记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各类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行为。
特此通告
咨询及举报电话:0352-8986192(广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广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9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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