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规划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今天就国家发展规划法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规划法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规划体系的概念内涵,确立国家发展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统领地位,明确了其他各类规划的定位。国家发展规划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体现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

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要求,年度计划分年度滚动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落实国家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各类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规划,中央财政资金等要素优先保障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对各方面支撑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将有效推动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总台央视记者 刘颖 张艺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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