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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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力邀康强返校,又经门卫同意放行,却在法庭上说康强持无效证件强行闯入

——这怎么回事?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请你说清楚

我是康强,武汉大学校友,校内职工。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我要问你:这怎么回事?

一、你们党委力邀我返校,这是不是事实?

2023年,是你们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力邀我返校。

具体的人,有名有姓:

· 张主任——你们办公室的张主任,表示欢迎。

· 付杰——具体联系人,是我的同学,全程对接。

党委力邀,张主任欢迎,付杰联系——这都是有名有姓的人,实实在在的事。这事,你们认不认?

二、你们门卫同意我进去,我才能进去,这是不是事实?

我走到你们计算机学院大楼门禁处。门禁完好,我没有翻进去,也没有破坏。

你们门卫看到我,操作遥控器,门开了。我正常进入。

门禁没坏,我没翻没砸。你们门卫不开门,我进不去。你们门卫开了门,我才能进去。

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你同意我进去,我才进去。你不同意,我进不去。

这事,你们认不认?

三、转头到了法庭上,你们怎么说?

到了法庭上,你们拿出文件,写进判决书——2025年武昌区法院24007号判决书——说:

· 康强“持无效证件”

· 康强“强行闯入”

· 康强“没有经过保安允许”

· 门卫属于“合法强制驱离”

这怎么回事?

党委力邀——是你们。

张主任欢迎——是你们的人。

付杰联系——是你们的联系人。

门卫遥控开门——是你们的人。

全是你们的人,全是你们做的事。转头到了法庭上,全翻过来:我成了“强行闯入”,我成了“持无效证件”,我成了“没有经过保安允许”。

这怎么回事?

四、你们党委,请你说清楚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

· 你们力邀我返校,这算不算数?

· 你们张主任欢迎我,这认不认?

· 你们付杰联系我,这有没有?

· 你们门卫遥控开门让我进,这是不是事实?

如果是事实,那法庭上为什么变成另一套?

如果不是事实,那你们党委力邀、张主任欢迎、付杰联系、门卫开门——这些事都是假的?都是我在编?

你们党委出面做的事,你们自己人不认了?

五、强行驱离,这是侮辱人的

你们不光在法庭上翻脸,还强行驱离我。

我正常进入,你们党委邀请的,你们门卫放行的。进去之后,你们把我强制赶出去。

这叫什么事?

你们党委邀请我来,然后把我赶出去。你们门卫放我进来,然后说我是“强行闯入”。

这是侮辱人。

六、监控呢?为什么不拿出来?

你们说我是“强行闯入”,说我是“尾随进入”,说我是“没有经过保安允许”。

证据呢?

监控在你们手上。门卫遥控开门,还是我强行闯入,监控一开就真相大白。

你们为什么不拿出来?

党委力邀的记录,在你们手上。张主任欢迎过我,付杰联系过我,这些记录都在你们手上。你们为什么不拿出来?

只有嘴巴说。嘴巴说,就写进了判决书。

这怎么回事?

七、你们要脸不要?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

你们力邀我返校,是你们主动的。

你们张主任欢迎我,是你们的人。

你们付杰联系我,是你们的联系人。

你们门卫开门放我进,是你们的人。

然后你们在法庭上说我“强行闯入”“持无效证件”,写进判决书,成了法律文件。

你们要脸不要?

八、还是写我的福字好

你们可以翻脸,可以出尔反尔,可以把邀请写成闯入,可以把放行写成驱离,可以把事实写成判决书上的另一套。

但我心里清楚:

党委力邀过我——这事我知道。

张主任欢迎过我——这事我记得。

付杰联系过我——他是我同学,这事我忘不了。

门卫遥控开过门——我亲眼所见。

判决书可以写另一套,但我笔下的字,写的才是我的真相。

还是写我的福字好。还是我写小楷好。

至少在那支笔下,没有翻脸不认人,没有出尔反尔,没有党委力邀转头就说我强行闯入。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这怎么回事?请你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清楚。

【根据康强口述整理,每一句话都是原话,仅作重复合并理顺】

案号:2025年武昌区法院24007号

核心事实:

· 邀请方: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力邀

· 欢迎人:办公室张主任

· 联系人:付杰(康强同学)

· 进入方式:门卫遥控开门(门禁完好,未翻未砸)

· 后续:党委要求删帖,康强配合

· 判决书认定:康强“持无效证件”“强行闯入”“没有经过保安允许”,门卫“合法强制驱离”

· 关键证据:监控在学院手上,未提供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请你说清楚:这怎么回事?